有这么个会逗趣的男伴,这位姑娘,一定快乐得很。
刚好,摊主写完,将花灯递于面前一对青年男女。那一对接过也不走,就想看看陈峰现场写个什么词出来。
花灯各异,唐嘉已经驻足一会儿,所以直接伸手一指,正待说话。旁边突然多出一只手,随即一个女声道“我要这个。”
话一出口,也发现唐嘉手指。两人对视一下,有些尴尬。这也真巧,一个先指,一个先说。
唐嘉想配陈峰的词,所以不想有遗憾,也就不愿意放弃。所以就不出言。
人的心思很奇怪,要是唐嘉出口让让,对方或许也会礼让,毕竟事实是唐嘉先看上。但是唐嘉一时不舍,对方也是一妙龄美女,见状心里也就有点不服。确实也是自己先开口。
两美女都不说话,就把眼睛看望摊主。摊主自是不愿意得罪人,眼见两美女开始有心别苗头。自己只要把花灯卖与一人,另一人必然转身就走,这不是经商之道。
摊主能写字,自然有点才学。敢出摊,就有点急智。眼珠儿一转,取下那花灯,又取下另一盏看起来差不多的,言道“两位姑娘同时看上一灯,又各自携伴出游,原本都是图个喜庆,欢乐。不如,两位公子分别赋词,看看谁的词意,更衬这两灯?”
言下之意就是比比,词好的,先选灯。一下就能搞定两个买主。
看起来很公正,其实摊主还是有点偏心唐嘉,这姑娘,先来他的摊位,长得也好看一些。她的男伴,开始就说了赋词,该是有些准备。
心有偏袒,说出来的话,却极为公正。
周围人也觉得此法甚好,笑着鼓励。本来就是出来寻乐,后来的那位姑娘笑一下,看看她的男伴。那位文士模样的年轻人也笑着点点头,本来嘛,都是读书人,也不可能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有辱斯文。这种文比,正好。
既然如此,陈峰也就大方地道“那我先来吧,麻烦老板,我吟,你写!”
侧头看着有点嘟嘴的唐嘉,心赞道这妖精,小生气的模样,似乎更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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