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熟悉的剧情(1 / 2)

吉里安?洛布。

哥谭警局目前的局长。

这是一个标准的哥谭人,非常好的融入了哥谭。

那可能有人会想,标准的哥谭人如果是洛布的话,那不标准的哥谭人又会是谁?

答戈登。

当然,戈登在哥谭这部电视剧里和dc主宇宙的设定不太一样。

原本的戈登警官设定是从芝加哥警局调过来直接就成为了哥谭市的局长,可在哥谭市这部电视剧中的设定他却成了哥谭市土生土长的人。

从小对于哥谭现在的这个样子感觉很痛心,一心想要改变这个地方。

当一个混吃等死的腐败局长碰到了一个刺头警探,会发生什么事情?

后果就是戈登原本抓了罗生要升的职,变成了降职,去了哥谭的马路上指挥交通。

街头。

戈登两手放在自己身前,很仔细的观察着大街。

和别的警官显得格格不入。

因为其他的执勤警察都在看看风景抽抽烟,聊聊天或者是说说笑,不太像是来执勤的,反而像是来旅游的。

其他人也知道戈登这个人。

也懒得和他说话。

“啊啊啊啊!我是灵魂收割者!扎丹!”

就在戈登实在是无聊,跑去指挥交通的时候,一边的桥下走出了一个胖子。

这个胖子穿着一身卡通人物才会穿在身上的盔甲,画着烟熏妆,表情很嚣张的走出来,而最关键的是,他的手上有两把枪。

“你们这些愚蠢的奴隶!全都四处逃窜吧!啊哈哈哈!”胖子张开双臂,两把枪到处乱射。

“先生!请你放下你的枪!”戈登举起警枪指着对方。

“嘿嘿。”

胖子傻笑了两声,扔掉了枪,反之抽出了一把半米长的长剑。

“你原始的武器打不过我的!扎丹喝了主人的龙之血!我是无敌的!”

戈登用一脸(看)智(傻)慧(逼)的眼神看着对方,缓缓的放下了枪,塞进了口袋里。

“算了,不开枪了,懒得写报告。”

说完这话,戈登随后猛地冲了过去,对着这个胖子就是一顿锤,对方拿着两把长剑完全没有一点的还手之力。

戈登在哥谭市这部电视剧里被戏称是单挑之王。

虽然他后期被各种人吊打,但不代表他的战斗力很弱,起码收拾一个中二病的胖子他还不至于用什么苦战来形容。

“嘿,戈登。”

戈登这边刚把胖子拷上,他的搭档,一个比扎丹更加胖的胖子警官就拿着一份手抓饼走了过来。

戈登冷冷白了对方一眼。

“你迟到了。”

“嘿,放松点,干嘛这么紧张。”那胖子流里流气的拿起手抓饼咬了一大口。

戈登和对方对视了三秒。

“砰!”一拳,那胖子被戈登打倒在了地上,痛苦的捂着自己的肚子。

他真的很讨厌这种不负责任的警察。

哥谭警局内。

“怎么会,怎么会,扎丹喝了主人杯子里的龙之血,怎么会呢。”

胖子站在戈登旁边嘀嘀咕咕。

戈登头疼的挠了挠自己的头发。

“渣蛋,是这么写的吗?”

“是扎丹。”

“差不多了!”戈登放下表格,押着对方进了一边的监区。

阿卡姆监区。

罗正拿着一把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花生,百无聊赖的一颗颗扔给面前的鸽子老兄吃。

自从那天之后,雨果倒是真的不拉他去电疗了。

阿卡姆的生活还是挺有意思的。

和其他那些监狱不一样,这里的罪犯都是当做病人进来的,所以不用干活,就只要整天睡觉,打发时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