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奉天事鬼,刺王杀驾?(1 / 5)

“墨翟提倡,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

许尚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始述说:“上尊天,是为天志……即上天的意志,乃义也!”

道家天道。

儒家天命。

墨家天志。

纵横家天势。

阴阳家天象。

兵家天时、地利、人和。

综上。

诸子百家的几大主流,其学说的首要核心论点,都会选择与天绑定。

在许尚看来。

儒家从天命进化到天人,本质上就是吸收了墨家天志的思想,方才有了后世董仲舒所谓的天人感应学说。

这时。

嬴政接过话茬:“夫子,儒家崇孝,道家崇无,法家崇法,墨家崇义……天志法仪,法即仿依,参照从事,以天为法,按照天义为纲领准则。”

嬴政的意思很简单。

既然要遵从上天的意志,那么就得有个标准,遂以义从事。

天之所欲。

天之所倡。

天之赏善。

尽皆为义也。

墨家等于再把义跟天绑定,并且贯彻到了上上下下。

这跟儒家把孝作为宗法制核心是一样的。

随即。

许尚开始饶有兴致的点名道:“天志,天义,法仪,墨法……小儒生,你来说说,墨家的律法,最大的症结是什么?”

话音落罢。

扶苏身躯微震,即便现在他已经跟夫子非常相熟了,但依旧会对点名感到紧张。

华阳太后见状安慰道:“莫慌,尽力回答就好。”

秦国有关墨法的典籍方面,还是挺全的。

扶苏又是个好学之人。

按照华阳太后的预估,其对于夫子的出题,哪怕回答不到满分,却也是可以达到及格线的。

于是。

扶苏经过好一阵思索,道:“夫子,首先墨子认为人皆天臣,人人生而平等,哪怕是君王也不例外,这就造成了王在法下。”

“所以,按照墨子的主张,便是要顺天之义,以民为法,包括君王也得遵守民众是非的准则。”

“因此,便会触发夫子说的,多数人的暴政,果不其然……墨翟死后,墨家内部迅速出现了人群区分效应,结果就是一分为三。”

……

墨法与法家最大的区别。

便是前者属于王在法下。

后者乃是王在法上。

墨翟提倡人人平等是非常先进的文明思想。

然而。

在帝制时代。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乃是统治阶层的必须追求。

因为只有这样……

才能以天子之名,同时肩挑皇权和神权。

并促进华夏的大一统共识。

如此。

墨翟的人皆天臣,人人平等,跟民本主义有着同样的症结。

出现的太早了。

只有到了我们近现代的科学社会,才能真正在共识层面,培养人人平等,民族主义等概念。

“很好,非常好。”

许尚十分难得的,给予了小儒生相当高的评价。

进步很大。

有目共睹。

扶苏闻言自然很是振奋,就连胸膛也不由自主的挺得更高了。

许尚继续道:“由于墨翟太过于主张兼爱平生,人人平等,就导致墨法趋向于民意司法,虽然有义作为框架核心,可依旧容易陷入人群区分效应的怪圈。”

墨法,民意司法。

你的义是义!

我的义就不是义了?

这就非常麻烦。

墨翟在时,墨家处于巅峰,从上到下都能贯彻天义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