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二章 飘红小记(2 / 2)

他的黑脸上猜到他的想法,朝廷的人,当然要为朝廷尽心尽力的办事,朝廷需要,那当然就要占为己用。

话说回来,铁大哥是真的并非一心向着朝廷,他以前做捕头,也只是为了惩恶扬善。

但依便宜世叔蔡璟的话来说,那绝对是目光短浅,要朝廷军力强盛,哪还需要忌惮金国。

不过,好像铁大哥这样的行事,也没什么不对。

铁手似不愿再在这事上纠缠掰扯下去,转移了话题,书写道,“我依照小红的字条,在那棵名为‘紫微’的老榕树左近,掘出了一样物事。”

“她不止是约你相见?”刘猛禽有些错愕的写道。

风亦飞倒不觉疑惑,都看见铁手挖掘了。

铁手点了点头,自怀中取出了一本线装书册,摆在桌上,写道,“我还未细看,这应是摇红姑娘的随笔手记,但小红会这么小心谨慎,还因此丧命,怕此物是个关键。”

风亦飞扫了一眼,封面上书着的是‘飘红小记’四字。

字体娟秀,跟之前那副画上的笔迹并不一样。

兴许那幅画上的字是公孙扬眉手书。

书册有些不对,书页不是紧密的合着的,能看出底下有些页像是被水浸湿过,又复变回干燥,呈微微的波浪状。

刘猛禽没再书写,但眼神已经表明,他想看,书册里是什么内容。

铁手翻开了第一页。

没写序什么的。

只是右侧卷首一个题目,飘红。

接着是几列小字。

得志则寄情予雄图,得势自寄情于霸业;

失望则寄情予山水,失意自寄情于文艺。

惟我情意两失,寂寞无边;春去秋来,惊红片片。

知音能谁报,生死两不知,故作飘红小记,余不一一。

落款是孙摇红。

确实是她写的。

铁手继续翻阅了下去。

看着像是孙摇红写下的日记,她有一个十分愉快的童年和相当愉快的少年。

她出世之前,还有个哥哥,名为孙兵,但才诞生不久就夭折了,因此,孙疆夫妇对她这女儿视若珍宝。

按她的描述,那个时候,孙疆才新任一言堂的堂主,性情也未变得暴戾,对妻女呵护备至,一家人过得十分和睦恩爱。

直至她未及笄以前的一段少年岁月,她仍是在十分幸福、充满关爱的气氛下渡过。

谁都宠着她。

她爱玩爱闹,终日与手帕交公孙邀红乘舟采荷,临风钓雪,朝阳喂雀,夕照吹笙,日子不知过得多写意。

后来她年纪稍长,家里亦有了些转变。

还是不愉快的递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