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汉匈战事起(3 / 4)

但留守的匈奴军队却着实不多,反倒被卫青打了个措手不及,一番交战下来,卫青斩首七百而回。

战后,由于公孙敖和李广两路兵马损失太大,两人皆被汉武帝下狱,交由廷尉治罪,全部被判处死刑,后经缴纳赎金,才被免罪为民。公孙贺一路无功无过,自然也就无赏无罚。

汉武帝为此下诏说,“夷狄背信弃义,由来已久,多年来匈奴屡次侵犯边境,朕这才不得不派诸位将领统率将士迎敌。自古以来治兵都是出则治兵、入则振旅,然而此次出兵,皆因匈奴突然入侵,我军将士多为新兵,上下尚不协调,尤其是兵出代郡的将军公孙敖和兵出雁门的将军李广,其部属素质极为低劣,校尉违命盲动,甚至弃军而逃,小吏更是屡屡犯禁。

军法有言:不勤不教,将帅之过也;教令宣明,不能尽力,士卒之罪也。如今两位将军已交付廷尉,按法论罪,如果对一般士卒也要绳以军法,使将军与士卒并罚,那就不是仁圣之心了。朕认为此次战败,普通士卒多是受到牵连,如果全部治罪,要是他们想立功赎罪、重新杀敌卫国,就没有条件和机会了。因此赦免雁门、代郡两军中的犯有一般违纪错误的士卒。”

这次出击,乃是西汉立国以来,第一次针对匈奴的主动出击,在此之前面对匈奴入侵时,虽然汉军也曾出兵迎战,但往往只是将匈奴赶出边塞了事,从未主动深入草原。此次则不然,尤其是卫青,竟然率兵直接深入草原深处,打到了匈奴腹地。

因此,虽然此战的斩获明显低于损失,但为了鼓舞军心,增强朝野信心,更为了鼓励将士们奋勇杀敌,汉武帝还是选择对卫青取得的“龙城之战”之胜利大肆宣扬,并对卫青这种敢于长途奔袭,主动寻敌交战的做法大为赞赏,卫青不仅因此战之功被加封为关内侯,更是成为了日后汉武帝对匈奴作战的主要将领。

不过,汉武帝虽然大肆宣扬“龙城之战”的胜利,但这更多是出自于政治宣传的需要,正如他在诏书中所言,此战实际上还是暴露出了汉军存在的诸多问题。

由于数十年的休养生息,此时的汉朝军队,除了长期与匈奴作战的北部边塞武装外,内地汉军由于久疏战阵,不论是士兵素质还是基层军官,相较于汉初已经出现了明显下滑,虽说面对南方越人和西南夷尚能取胜,但面对更为凶悍匈奴人,便明显不是对手了。

正因如此,汉武帝在对匈奴持续作战的同时,也在不断提升汉军的战斗力。

先秦时期,国家军队主要都是以征兵制为主,即兵农合一的制度,百姓们平时耕地、农闲训练、轮流服役,战时则接受朝廷征发出征。这种制度虽然能够确保国家拥有足够的兵员储备,但军队战斗力却无法保证,因此战国时期列国便开始在征兵制的基础上兼行募兵制,组建脱产职业军队,作为国家的常备军,用以增强军队战斗力,例如魏国的魏武卒、秦国的秦锐士。这些职业军队不仅通过较为严格的将士选拔,确保了兵源素质,而且由于他们不用兼顾生产,只负责训练打仗,训练量也较之普通军队更大,因此战斗力十分强悍。

汉朝以来,朝廷沿用的仍是征兵制,然而由于久无战事、民心思定,导致军队战斗力急速下滑。为此,汉武帝便开始在征兵制的基础上再度兼行募兵制,即从农民、流民、特赦罪犯、放免奴隶中,选取身体好、胆量大、技能优的“勇敢士”从军,以充实朝廷的常备军,作为朝廷出征的主要军事力量。

此外,汉初时期,军队主要装备的武器乃是汉剑,然而剑由于双面开刃并不利于马上作战,且不利于劈砍、易折断,导致汉军士兵在与匈奴骑兵的近身格斗中往往处于劣势,进而导致大量伤亡。

为此,汉武帝开始学习匈奴人,着手以刀取代汉剑装备军队,在当时冶铁技术的支撑下,进而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