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蓦地竟想起了前世那个,口口声声只是为了钱才跟自己结婚的毒妇,心头微暖,不愿让小姑娘的一片好意付诸东流,故而也不戳破,而是顺势点头道“好呀,那就这家吧。”
两人进到店中,找店小二要了两碗阳春面,也就是清汤面,其实是苏妙真老家的一大特色,可到了长安,自然有所改良。
苏妙真说自己不爱吃肉,连肉也没加,宋琅便也没要,还遭了店小二一个白眼。
这俩人,穿得是光鲜亮丽,结果却是两个穷鬼。
待得面端上来,宋琅拿起筷子,全然没有一位三珠亲王该有的架子,竟先在自己衣服上擦拭了一番,才伸到碗里,搅动着面条,一股葱油的香气顿时从底下升了上来,教人食欲大开。
只可惜,宋琅昨日才刚吃了一顿大餐,再加上夏天本就食欲不振,所以他倒没有专心在吃面上,而是习惯性地四下扫视,却正好和对面一个中年男人对上了眼神。
每个人都有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磁场,同一磁场的人,哪怕是第一次见,也会自发地亲近,而磁场相斥的人,则会互相厌弃,尤其是那些天生敏感者,更能通过感觉来确定对方的真实性情,因为外在的表现可以假装,但内心的细节却很难。
而这个人,几乎是刚看到的第一眼,就让宋琅起了厌恶感。
他瞧着约莫有四十岁,穿着一身灰色衣裳,坐在凳子上,也看不出有多高,手里捏着一柄锋利的短刀,正从摆在面前的羊腿上片下肉来,切一片,就吃一片。
他吃得很快,几乎不嚼,而是直接囫囵咽下,就像是没有牙齿的鸟。
他的眼睛很有特点,瞳孔在正中央,不偏不倚,透着一股阴冷的凶恶,看他那风尘仆仆的样子,似乎是刚到长安的旅人,因为他的行囊就放在手边,宋琅觉着,总没人是一回长安,就先来吃东西,而不是先回家的吧。
宋琅见他一直盯着自己,虽有些不悦,却也不想与这来头不明的人起什么冲突,瞧了眼旁边的小雀斑后,宋琅突然低声道“妙真吃快些,待会儿我带你去好玩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