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祭火典(上)(1 / 2)

盛夏祭祀是草原上共有的节日,属竟原的历史最长,也最隆重。四处漂泊的北离先祖,在无垠的草原上本只若一粒尘埃气候变化、猛兽围袭或仅仅是一只携带着人体无法免疫的信息的小虫,都能顷刻将报团取暖的人们消灭。

直到人能借火。

光与热熊熊燃烧,跳跃的炽烈仿佛神灵降世,它感知到了黑夜中无助的颤抖与呐喊,决心带他们走出一片寂灭,在草原上建立最初的家园。人们敬畏火光,就像坚持心中信仰。

从此,各个部落由最初祭拜火种、火神逐渐趋向于定期举行隆重的大型祭祀,再最后逐渐将其确定为一个共同的节日。节日中,人们纵舞狂欢、酒肉篝火,通宵达旦。

北离建国后,城邦形态逐渐形成,人们又在原有的庆祝形式上增加了街道驱邪与游行。而在与其他南部国家通商,进行文化交融后,又引入了集市、放花灯、架设小食摊等等。总的来说,庆典形式逐渐趋于多元,意义也从最初单一的祭祀,变作更为宽泛的聚会、交流,借以神的启示与恩赐,为往日无法见面的爱慕者、无法顺利达成的贸易和协议找一个恰当的由头实现。

任晗与蒋通那日一别,竟已近两月未见。

亮堂堂的灯火下,热闹闹的节日,两个彼此想念的年轻人,无比兴奋。一见面就开始滔滔不绝,讲这么些天所见闻、讲这么多日夜的思念。脸上笑容那么诚挚、那么肆无忌惮,仿佛周身的喧闹与目光根本不存在,什么都无法影响对方在自己眼中的独一无二。

“你不喜欢蒋通?”走在后面的两人此时已经自觉地落后一大截。看着前方雀跃的男女,萧桓问秦苍。

秦苍手持一个荷灯,心思不在此处,听了对方提问一愣,心想有这么明显吗?那日陆歇也是这么问自己的。但是,眼下心平气和欲讨论此事的可是萧桓,那个对任晗情根深种的人。于是抬头对上对方眼睛,摇摇头“我喜不喜欢有什么用?你看他俩,啧啧,都快粘上了。”

“是啊,任晗喜欢他。”

不愧是王族年青一代里的佼佼者,当真沉得住气。秦苍突然就来了兴趣,继续刺激“可是任晗已经订婚了。”

“是啊,她是未来的北离王后。”依旧不动声色,磐石一般。

“你就没什么意见?”秦苍看着着急,这人内里应该早已经百转千回,却还生生逼着自己沉心静气。

“这是很早就定下的事,我能有什么意见?”

秦苍想,既然是你起的话茬,可就别怪我刨根问底了“‘能不能’和‘愿不愿’是两码事。可别跟我说,你一点想法都没有?”

见女子停下脚步,萧桓也跟着停下来。他叹口气,将目光移向满街通明的灯火“我是北离的臣子,是北离王的弟弟。我会永远尽忠于王兄。”

有些念头,就算想一想也是不被允许的。

“怪不得你和陆歇是朋友……那你为什么喜欢任晗?”

这话一出,萧桓有些吃惊,男子显然没想过秦苍就这么单刀直入了,原本镇定自若的脸上瞬间绯气四蹿“我……”

“我们也算是过命的交情了,你想,要是我们没能从悬泉活着出来,也就没有后话了,哪还什么履不履行婚约的。”秦苍尽量开导“所以呢,就算你跟我说了什么、不说什么,我都会当作已经埋在地下了。”

“我……”

见高高大大的带刀男子,一瞬间失去了威风,变得磕磕巴巴,秦苍觉得有机会“那换个问题,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什么时候?

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也是个很难的问题。

“……小时候吧。”

“你看,承认了吧。”

“秦苍,你别审我了。”萧桓一着急,开始抓耳挠腮,像小时候那样。

“算了算了,我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