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找到不一定哈,他家空好几年了。”
一个多小时后,一个干瘦的年轻人将房门打开,同时朝我道:“你要租我们家啊,我提前跟你说好,水电费自理..”
懒得听他絮叨,我一把扒拉开他,直接闯了进去。
刚一进屋,一股子长期无人居住的霉腥味扑面而来,凌乱的客厅里,只有门口那一小块好像被人刻意打扫过。
我被呛得咳嗽两下,眯眼来回扫量。
冷不丁看到遍布尘埃的茶几上摆着几个密封的快餐盒,里面的快餐一看就知道是新鲜的,我快步走过去抓起。
一页纸和一张相片直接掉在地上。
纸条上字迹潦草的写着一行小字:你这小子啊,有时候猴精的要命,有时候又蠢的要死,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认不出我是谁,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证明哥的伪装技术很过关,饭是新鲜的,哥刚替你点的,这几天那脚丫子想也知道你肯定没咋进过食,傻篮子,身体是自己的,别一天没点尿性,猜到你肯定会来,我特意等你两天,你知道的,老子最烦叽叽歪歪的道别,这把就不跟你说再见了,想开点,有风有雨才叫人生,如果有缘咱早晚还会重相逢。
纸条没有落款,但这熟悉的语气,不是车勇还是谁。
我又拿起照片,相片中是我和车勇的合影,准确的说是车勇的自拍,背景是在一个路边摊,我当时站在他身后打电话,看样子像是被他无意间照进去的。
我又把照片反过来,后面同样有行小字:我翻了手机里的所有相片,你我的合影仅此一张,好好留着当传家宝哈,保重哥们...
头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