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穿过白塔区,进入南江区,熟悉的蓝山湖就在眼前。
蓝山湖畔西岸行人如织,唯有东岸破旧的小洋楼周边一片荒芜。
沈归下车后,指着小洋楼,对牡丹道“我要把那栋楼买下来。”
上次来南都,他手上没有余钱,有想法没办法。
离蓝山湖南岸五百米的距离,就是他的母校南都大学,在华夏算三流大学,但在本省却是最好的大学。
蓝山湖以北是南都师大,南都财大。
即使是现在,蓝山湖也是南江区的中心,而南江区一直是南都市的中心。
寸土寸金,这里的物业只涨不跌。
沈归与牡丹沿着蓝山湖的湖堤缓缓行走。
其他人留在车上等候,如果卓衣衣下车的话,肯定会引起轰动。
她是南都市走出来的最大腕明星。
沈归感慨万千,心绪难平。
他对这座城市没有什么感情,怀念的只是青春岁月里,在此流失的光阴。
黄乔乔陪他走过最灰暗也是最光明的日子。
萧靓给过他前世最纯洁的爱情。
他因为对未来不够自信,硬生生地把她们推到了彼岸。
想起这些,沈归眼角泛起泪光。
牡丹关切地问道“亲爱的老公,你怎么了。”
沈归毫不忌讳道“我想乔乔了。”
牡丹将他抱住,安慰道“办完事,咱就回去了,你身边还有我呢。”
其实他想的是前世的黄乔乔,今生是找不到的。
那个她,虽然懒,但却很能吃苦,而且爱的是一无所有的他。
沈归不可能刻意把自己变成穷光蛋,黄乔乔也不需要去吃苦。
即使重生了,有些事情还是回不去。
不仅如此,他还变成了负心的渣男。
负心人又何必痴恋过去,装深情。
两人拥抱的时候,有位行人不经意间蹭了下牡丹。
沈归松开她,冷笑道“南都别的不多,小偷多,你摸下你的口袋。”
牡丹摸过上衣的外口袋后,尖叫道“快追啊,我手机被偷了。”
她的话还没说完,沈归就已经闪到了小偷前面。
小偷穿着一身黑色的旧棉袄,个子不高,长相普通,站在人群中,是很容易被忽略的那种。
真是天生做贼的好相貌。
沈归严厉道“自己拿出来吧。”
小偷翻着白眼道“神经病,你挡着我的路了。”
他一边说着,手往口袋伸,但拿的不是手机,而是匕首。
与此同时,旁边突然跳出来六个人,各个脸上带着挑衅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