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命不久矣,三年后你会离开我,可到底是选择长痛不如短痛,还是选择一起度过这三年,都应该由两个人来决定。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我有知道实情的权利,你不说出来,你怎么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呢?”
墨千玦喉结滚动,没有开口。
这事确实是他不懂,要不是之前在千殇山说清楚了,或许他永远都不知道的,自己认为的对她好的事情,其实并不是她想要的。
“所以,我气的是这个,至于其他的,不过是火上浇油,让我气上加气罢了。”
朝歌说着,小脸一鼓,微微鼓着嘴,气呼呼的样子,看得墨千玦眸光一下子就化了。
“就算你现在选择离开也来不及了,到我死之前,都不会再放开你了。”
朝歌轻笑,“那不再抱紧点?”
墨千玦依言收紧手臂,相拥的感觉真是太好了,能慰藉平生一切痛苦和不安。
天光大亮,早膳也端进来了。
两人在桌边坐下,墨千玦给朝歌盛了一碗粥,吹了吹才递过去,“当心烫。”
“嗯。”
朝歌接过碗,舀起一勺晾着,问道,“好了玉儿,赶紧跟我说说,那个尸坑到底怎么回事,灵巫族人现在怎么样了?”
“你别急,既然我开口了,便都会告诉你的。”
墨千玦看着朝歌,抬起手摸了摸朝歌的脑袋,心疼的眼神中透着几分愧疚,“本来不想让你知道这些事的,可没办法,我们歌儿太聪明了,实在瞒不住……”
朝歌轻哼一声,“那当然,就算你不说,等我去到极坞,看到尸坑,肯定也能发现的。哼,还算你交代得及时,否则可就不是生气一点点了!起码生气三点点!”
朝歌伸出三根葱白的指头,逗笑了墨千玦。
墨千玦摇头,生气三点点是什么说法?那种拿她完全没办法的眼神宠溺又疼爱。
“尸坑里的人,一半是灵巫族,另一半是在四国提前找好的被处死刑的人,可能天色太晚,你的人没注意到,尸坑里的,满头白发的人很少。”
墨千玦这么一说,朝歌立马就反应过来了,“这么说,死的那一半灵巫族人,大部分是四肢溃烂,死期已定的,他们是自愿赴死的?”
“嗯。”
墨千玦点点头,“我们离开后,十一便带着十六殿的人,抄小路赶去了极坞。我们准备的死尸够多,是可以把他们全族人都替换出去的,但十一跟灵巫族老族长沟通的时候,他拒绝了。”
想起那个杵着手杖,鹤发童颜的老人,朝歌明白他这么做的用意。
既然要这么麻烦地演一出屠村的大戏,那肯定是准备给人看的,如果演员全都换了,很容易被人看出端倪,只有真真假假才能把戏演到极致。
“如果真有人不信灵巫族被灭族,前去仔细查看,就会发现,还有那么几个人能勉强认出容貌,而他们就是灵巫族人。”墨千玦开口。
“嗯,再加上还有阿秋他们两兄弟活着,看戏的人应该就会相信灵巫族的其他人都已经死了,注意力放到这两个孩子上来,其他人反而能更安全一些。”
朝歌说着,皱了皱眉头,虽然说一族血脉里留下两个最年轻的才是最符合逻辑的,可是这样的话那两个孩子要面对的可就没那么轻松了。
“十一他们已经安排,让大家乔装打扮去鬼殿各个分殿了,墨月回安阳城的时候,把灵巫族族长也带回去了,等我们回安阳城,你就能见到。”
墨千玦说着,从袖子中拿出一张信纸。
“这是他离开前留给你的信。”
朝歌接过信纸展开,信上字迹潦草,看得出是匆忙写下的。
只有几句话,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告诉了朝歌,为什么让小胖孩留下来的原因——
小胖孩是百年后,灵巫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