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斯。
考辛斯拿到球,转身面筐,距离油漆区有一米的距离,使了个试探步,诺阿毕竟是有经验,坚定地放投。
既然对方已经放了,考辛斯便没有不出手的道理。
确认了一眼诺阿的位置,无视了对方仅有的一丁点干扰,投篮命中。
2比2 回防过程中,韦夏狠狠地拍了一下考辛斯的屁股。
考辛斯羞涩地揉揉自己的臀部,一开始他很不习惯韦夏鼓励他的方式,现在他习惯了,听见韦夏夸他厉害,他不谦虚还有点骄傲:“就那种防守我都不想打了!”
“对,你可以在他面前百发百中。”
他们说话的功夫,霍勒迪遇到状况。
德里克·罗斯,这个进入联盟仅三年就放话要拿MVP的不世出天才,仅以一个夸张到让人不敢置信的体前变向就解决了霍勒迪的防守。
启动突破的架势就像闪电,考辛斯已经极力协防了。
可罗斯采用的却是当代后卫躲避协防的必备杀招——抛投!
有了它,就算有半米的身高差也不是事。
有了它,即面对有罗斯弹跳力的姚眀,也无需担心。
“唰!”
罗斯果断地回应球,就像玫瑰里的刺,正中76人的心脏。
4比2
完事之后,他一脸经典的“有什么好惊讶的本少爷会的还多着呢”的骄傲不羁走了。 考辛斯一脸莫名其妙:“老板不在,你要进攻不需要跟谁请示吧?”
“我的意思是,为了配合我进攻,你能不能挪一下腿离篮筐远一点?”
“要多远?”
“三分线外吧...”
“那是纯爷们应该站的位置吗?”
考辛斯为了证明自己是纯爷们,又不让韦夏犯难,选择的位置是——三分线上!真是个天才,他站在三分线上,这样既没有表明自己不是纯爷们,又给韦夏创造了理论上的最大空间,尽管公牛的内线对于他站在三分线上的做法是采取放一米的态度,但也足够了。
公牛让博甘斯来对位韦夏。
看起来是拿下等马对上等马,其实自有道理在内。
罗斯有着超人类的身体素质,但他终归只是一名控卫,对上韦夏,会被错位生吃。
邓的速度跟不上韦夏。
那么,只能是博甘斯了。
博甘斯出自03一代,算是名老将,能打三个位置,防守能力出众,由于进攻平平,所以没多少人认识他。
“我该如何处置你呢?”韦夏得到球后,问了博甘斯一句。
博甘斯求饶式的说:“放我一马吧?”
“那我用左手?”
话音一落,韦夏强侧进攻,速度快得让博甘斯只有疑问:说好的用左手呢?
他的疑问很快便得到解答。
韦夏说用左手进攻,可没说全程用左手。
他从伯德那里继承过来的,显然不含有对方的左手技艺。
韦夏的左手,是靠自己一点点练的,虽然做不到和右手一样的威力,却也不可小觑。
博甘斯的防守强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体重,能给对手带来强大的压迫力。但韦夏本身也是一名重型分卫,多亏了哈夫利切克和天行者的天赋加持,才能保持住运动能力和爆发力。
博甘斯却没有这样的天分。
他跟不上韦夏的右手突破,刚要失位,突然,韦夏急停,靠着他的强壮躯体转身,左手托着球直直地抛出。
“砰唰!”
“骚瑞,”韦夏挥着左手说,“它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