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夏决定选择一支账面上有更多明星的球队消遣心情。
1971年这个时间段,洛杉矶湖人当然是首选。
&n男、贝勒、张伯伦、盖尔·古德里奇,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在巅峰,但看看这些现实中要么老到连管理层都做不了,要么人都已经没了的远古名将,足以唤起韦夏的斗志。
美中不足的是,这四位的技术对韦夏而言,没什么新鲜的地方。
也就是说,他最多和他们对抗,要从他们身上学到一招半式很难。
他们的技术在他们所处的时代是顶尖乃至最顶尖,但韦夏生活在四十年后,篮球技术经过一代代人的发展,已经是70年代初期的球员所无法想象的了。
凡事总有几个例外,说起篮球技术进化论,必须把马拉维奇这种超越时代的怪胎扔一边。
除去无法学习新鲜技术,比赛过程中的乐趣还是在的。
韦夏可以和韦斯特比投篮,想办法防死古德里奇,又不知死活地去内线挑战大北斗——一场比赛吃了对方五记大火锅。
韦夏以游戏的心态输掉了比赛,然后又来了一把,这次是认真的态度,2分险胜。
他所附身的哈夫利切克此役暴砍45分。
比赛刚结束,他就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