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被吓坏了,”骑在马背上,一个传令官和他的同伴打趣地说道。他们都还记得,当信风商会的负责人骑着一匹牝马赶到城堡报信时,城堡主人惊恐的反应。作为牧守此地的爵士,城堡的主人、也就是他们的封君第一时间下令在整个领地发起募兵。
“伊耿爵士没有同红松市长商议,”另外一个传令官敏锐地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不合规矩。联盟军迟早也要进行募兵,到时候,这里那些大人物就会发现这个地方已经没有足够的人手。爵士八成要吃瓜落,而且还会白白浪费豢养士兵几十天所需的费用。”
“呵呵,”他的同伴冷哼了两声,“伊耿爵士可比你想得要聪明得多——咱们这是去募兵么?咱们是去各个村子里征召士兵。而等到联盟军募兵的时候,像红松市长那样大人物想要补充自己的军队,就得按照‘人头’给爵士一笔费用……”
两个传令官一路闲谈着,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这是伊耿爵士领地最外围的一个小村落,名字叫作“三村”。
顾名思义,这是由连在一起的三个村子组成的聚落。但是不像西海镇那般富庶,所以“三村”还称不上是个镇子。
这里,各村有几间茅草屋、几个羊圈和猪舍。最大的那个村子还有一座单间的茅草教堂,墙上用炭笔画了粗糙的裳提亚形象。一个去过红松市大教堂的老猪倌,每隔七天会组织一次祈祷。而真正修士每年来两回,以“大地之母”的名义宽恕罪行。
村民们渴望宽恕,但还是讨厌修士造访,因为得供养那个人。他们同样不怎么喜欢来此征兵的两名传令官。这些人知道来者是代表着他们的封君伊耿爵士,却仍旧连一杯水也不愿端出来招待他们。男人们大多下地去了,剩在村子里的基本是女人、爬出小屋看热闹的孩子以及他们老的不能干活的祖父母。
“我们带来伊耿爵士的命令,”两名传令官向村民们宣布道。他们手里举起封君的旗帜——趴在葡萄藤上的雄鸡,“所有十五到五十五岁之间、体格健全的男人,明日都必须到这座空场集合。否则我们会亲自去捉你,然后把你送上老爷的绞刑架。”
第二天,有三十一个村民集合参军。剔除了一个太老的、两个太小的,还有一个过于瘦弱且跛足的,打发他们回家之后,还剩下二十七人。这群人站在信步闲逛的鸡群之中,没有一个是歌谣里能赢得淑女芳心的英俊高大的乡下小伙,而且一个比一个脏。
“有几个好像有些那木棒的经验,另但大部分都嫩得像夏天的青草。”两个传令兵互相交流了一下自己的判断,并且很快就达成了共识,“得给他们找点趁手的家伙什。”
因为这些人只带来了几把镰刀、锄头,外加上一些结实的木槌——或许应付乡间斗殴已经足够了,但是面对怪物大军的时候,使用这些武器无异于自掘坟墓。所以传令兵们不得不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让他们去村边的树林里面砍伐一些木棍,淬火之后制作成简易的长矛。
其中有一个传令兵也给自己弄了根长矛,示范如何用尖端戳刺、如何用矛杆格挡,“肚子和咽喉最好,”他以拳锤胸,“这是心脏,见效虽快,但是却有很多肋骨挡道。肚子又软又没有防备,内脏致死慢,但也是要害,我还没听说哪个肠子溜出来还能活。哪个呆子冲你转身,暴露后背,立刻用矛尖刺他肩胛骨间,或者扎透他的腰。就这儿,扎破肾脏肯定活不长……”
结束了讲解,也不管那些“学生”听懂没听懂,传令兵就告诉他们准备开拔出发。只不过他刚刚讲解的,其实只是应对其它农民募兵的技巧,而并非是与怪物大军对抗的经验。至于说他们真正要面对的敌人,他一概没有说。因为那是伊耿爵士或者红松市长的头疼事,不关他事。
现在他们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将这些“全副武装”的新兵带回封君的城堡。之后无论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