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三,距离秋猎还有仅仅三日。
台风来得快,去的也快,仅仅刮了一天便离开南都府深入内陆,但它造成的影响却是极大的,整个南都府恍如地狱,一片狼藉。
傍晚,天色晴朗,空气清新。洪仁从一间小茅屋里走了出来,脸上挂着疲惫却又欣慰的笑容。
这几日,他几乎没有怎么好好地休息过,白天去户部当值,晚上则是前往各个村落,一户户的游说百姓,但,貌似徒劳无功。
这个时代的百姓是愚昧的。
民不与官斗,更何况这个官是皇帝的儿子,甚至还是皇帝极为看重的三冠王,去告他…百姓们连想也不敢想。
好在,并不是所有的百姓都敢怒不敢言,有人家中因“砍树事件”死了丈夫、死了儿子的,终于在摇摆不定中被洪仁说服,誓要与三冠王鱼死网破。
洪仁走出村落,伸了个懒腰,这几日真的是有些太累了。
总算结果是好的,也不枉费他花费这么多时间和心思。
一切都布置好了,接下来,就等好戏开锣登场……
洪仁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朝着木府方向走去。
这几日因为台风的缘故,他都借居在木府…当然不是自己主动要求的,主要还是因为木家人太过客气。
尤其是丈母娘,明显上次被自己的机智惊艳到了,现在绝对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烟儿,我回来了。”洪仁走到木府门口,大声喊道。
“咦?家里来客人了?”进门的时候没注意,门口拴了一辆豪华的马车。
作为穿越狗,又是个读书人,洪仁不会骑马,自然也不懂马。
但基本的眼力还是有的,这两匹马通体雪白,毛发旺盛且柔顺,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发光。
简直是要亮瞎了洪仁的钛合金狗眼。
这两匹马,价格绝对不低,搁现代,保不齐就是两辆兰博基尼。
这年头,能开得起兰博基尼的,绝对是又富又贵…光是富还不行,还得有权有势。
这一点是洪仁从便宜老丈人身上总结出来的,毕竟在木府,洪仁就没见过品种如此优等的骏马。
除了两匹骏马,后面套着的那辆车厢也极为豪华,上品丝绸缝制、带着金边的门帘和天窗……无一不展示着马车主人的大富和大贵。
顶级富豪。
有钱人和有钱人玩儿,这是很寻常的事情,洪仁并未太过放在心上,从侧门进去,快步往自己的厢房走去。
老丈人是做大事的人,嗯…我是咸鱼,打扰到老丈人谈生意就不好了…
反正最后赚的钱都是我的……
“砰。”
由于低着头走路,洪仁一个没注意,和迎面而来的人撞了个正着。
“你敢撞我。”身穿华服的公子哥阴沉着脸,哼了一声。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洪仁抬起头,望了一眼公子哥。
头上戴着一顶珍珠作饰的帽子,锦衣之上,绣着一条黑色的巨蟒。
这位应该就是门口那两辆兰博基尼的主人了…洪仁心想,果然人比人得死,有钱就算了,还长得这么帅。
“公子,要不要……”锦衣公子哼了一声表示不满,身后的扈从立即上前,拔刀相向。
我勒个去,神经病吧!
洪仁脸一黑,看这意思,要砍我?
我特么不就撞了你一下…而且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我也被撞疼了啊。
我要做一条安静的咸鱼,不能给老丈人惹事…老丈人做生意也不容易,我不能跟银子过不去。
公子哥捂着被撞了地方,愣了一下,问道:“你是洪仁,洪奉孝?”
认识我?洪仁松了口气:“正是。”
公子哥转怒为喜,仔细的打量着洪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