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水军充斥之下,常有霸屏爆吧这样豪气冲天的话语出现。
各种兼职水军动不动就自立门户,别说明星,不少普通网民也花钱给自己买粉丝,给公众号刷点击量。
联网需要他们,其中的逻辑,一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经过去,海量信息中如何宣传好自己,要靠他们。
二是他们制造了绝大多数的内容,尤其在娱乐圈和段子界,有人干脆说没有水军的互联网会淡得象白开水。
大数据时代人气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可以具化为微博的转赞评、百度的搜索指数、各大视频网站的作品点击量。不论是商家还是片方,都越来越看重这些数据的价值。
但这些数据硬指标都难免受到官方水军、数据污染、鸡血粉丝等的影响。网络上的数据水花,又有多少能转换成实际的经济效益,也令人心存疑惑。
而影视行业的生态就这样被污染,优秀的作品不一定点击强劲,演技好的艺人不一定有傲人数据,观众有限的注意力都被水军吸走了。
有时找到颜值演技都符合的演员,但拿给平台看,人家嫌弃演员的人气数据不好,要求换流量明星。而为了支付流量明星的片酬,经常要提高一倍费用。
为了确保完全,制作方、购剧平台、广告主以人气明星为第一考量倒也无可厚非。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沉迷数据是否也反映出从业者对艺术的不自信,对质量的不负责?
娱乐圈的大数据迷恋,是从互联网挺进娱乐圈发端。互联网公司作为影视新兵,想用自己熟悉的方法解决不熟悉的领域,是很自然的应激反应。
但整个娱乐圈都跟进,更多是一种投机取巧,并一定程度造成数据迷恋下的质量倒退,烂片横行。
也有些业内公司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不是真人气无所谓,只要能吸引广告商投放广告就行,数据就是最好的诱饵。
另外有的资方则既不在意观众,也不在意广告商。通过数据造假打造成功作品后,一鼓作气进行包装,开个发布会放几张高大上的ppt,亮一下不明觉厉的产业战略,把饼画大,不愁没人来吃。
对于收视、点击和票房造假,不少业内寄望于立法规范,新的《电影法》也确实开始做出尝试。
但立法能改变数据造假的现状吗?现阶段,“假数据”就是市场的真需求。只有等制作方、播出平台、广告主们被“人气明星”的真实效果反复打脸,或许才会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