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
输……输了,
彻彻底底的输了。
就算没有剑婢打的这个岔,王爷也不打算再继续玩下去了。
挥了挥手,
刘大虎带着几个亲卫上前,寻来一匹马,将赤膊着上身的官家抱起来,安置在了马上,再用缰绳靠在马鞍位置,帮官家固定住,防止其摔落下来。
随即,
燕军入城!
率先入城的燕军,迅速分为好几个部分,一部分控制城防一部分去控制街面,还有一部分,则先一步控制皇城诸个关口。
城内留有的少量乾国禁军并未抵抗,乖乖地交出了自己的防务。
不过,为了维系治安的需要,他们也按照最早时摄政王的要求,放下兵刃后,拿起准备好的类似衙役升堂时所用的棒子。
等王爷骑着貔貅入城时,
这座诸夏文华之最的上京城,
就算是彻底被收入囊中了。
虽说当年王爷在做守备时,进过一次上京城,但那会儿急匆匆地进又急匆匆地出,又是晚上,哪里能细究这座大城的风景;
而就算是陈阳当年率兵打进去过这里,这里也遭过兵灾,可当年混乱焦黑的痕迹,眼下是真难寻一分,你不得不佩服这座城的自复能力。
刚入御街,郑凡就看见一个高高架起的架子,上头摆放着一套衣冠,同时还有不少挽联。
是李寻道的。
很有意思的是,这座城,昨日生吃了李寻道;
但因为城外燕国王爷的一句话,今日,衣冠冢就连夜立了起来,挽联上基本都是高官手笔,显然,这批人,在投机这方面,更舍得下本钱,他们看中了这位燕人王爷似乎很欣赏李相公。
可这一幕在王爷眼里,却仅仅是有些好笑。
“烧了吧。”
“喏!”
刘大虎马上带人上前,将那衣冠冢连带着架子一起焚起。
“寻道,寻道,殉道,殉道。”
看着那一侧燃起的火焰,
王爷不由有些心生感慨,
遥想当年,
一袭白衣下山,入朝为相;
平西南,补危局,说一句鞠躬尽瘁,真是毫不夸张了。
可谁又能料到,
当年那身白衣有多白,日后史书上,就有多黑;
当年因他下山入京,围观轰动的人群有多热情……昨日啃食他骨肉时,就会有多狠厉。
“是个人物。”剑圣开口道。
其身侧的瞎子则摇摇头,道:
“这样一个人物,在史书上注定会被写成后山装神弄鬼的术士下山,忽悠了官家,让官家信了什么神兵天降、撒豆成兵、阴兵借道这类鬼把戏,最终,燕军杀到都城下时,举城皆慌,乾灭。
而且,没谁会帮他在史书上平反的,只有他李寻道是个被彻彻底底唾弃的对象,才能显得乾国那几代官家到底有多荒唐。
才能让乾被灭,燕代乾,显得理所当然和顺理成章。”
剑圣闻言,目光看向前方郑凡的后背。
瞎子笑道:“可惜了,咱主上对这李寻道,只是有一些英雄惜英雄,却没什么真正的交情。
要是有交情在,依照主上的性子,必然会为其平反的,哪里管什么春秋笔法,反正刀架在脖子上,那些史官也没几个真能做到铁骨铮铮。
可现在嘛,咱主上至多也就做到眼下这一步了。”
“还是江湖自在。”剑圣说道。
“是,江湖自在,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也能称一句真豪杰。所以我一直觉得,庙堂上的人瞧不起江湖,其实是不对的,你在庙堂上哪怕真做到了死而后已不惜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