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猜想,克劳恩皮丝发动多重思考强作镇静,从无限背包中取出镜子放在眼前,开始自我暗示起来“我是我自己的敌人,我是我自己的敌人,我是我自己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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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35。
哇哦,这不是感觉超不妙的吗?根据过去的记忆,现在自己的身体能力换算成战士等级,那就只剩下个位数了,难怪感觉这么娇小轻盈依旧身体如此沉重。
也不对啊,就算这样,像个普通人一样行动难道也有问题?毕竟刚才放倒的人中就有不少等级个位数的人啊,怎么也会感到吃力?
是习惯了高参数,突然快速跌了一大截导致身体一时间不适应的原因吗?
就像一个强大的战士在受到重伤极度疲劳的时候,说不定普通人都能放倒这样的道理?
嗯,肯定是。
从地图上行走的距离判断的话,估计最远还可以进入托普大森林,但到了那里,自己就会变得和毛毛虫一样了。
还好还好,自己在这里做什么,在场没人知道,尽管表现出了多少有些不堪的状况,可自己赢了不是吗?胜者的权力可是很重要的。
稍微恢复镇定的克劳恩皮丝走到等级最高的那个强盗跟前,用藤蔓彻底缠起来后,解除了捕获魔法,让他至少可以活动嘴巴。
“为什么袭击我们呢?如果是为了钱财,也要有命吧,没看见这个吗?”克劳恩皮丝指了指森林贤王。
“我我我我我我我……不知道你……您和巨鼠居然…………”
“巨鼠?”克劳恩皮丝扭头看了一脸茫然的森林贤王一眼。
“真是无礼啊,居然把鄙人和只配当食物的巨鼠当做一个种族?”反应过来的森林贤王一下鼓起来了。
“可大略看看的话…………”
确实,在夜里看它的话,大体的形象和一种可以称为巨鼠的魔物差不多,巨鼠除了毛色的鼻子的长度更像老鼠外,最大的区别本该是巨鼠的尾巴也是正常的老鼠尾巴放大加长版,最长大约六公尺左右,而森林贤王的尾巴如同蛇一般,可伸长超过二十公尺。
巨鼠是冒险者常识中存在的一种魔物,难度最多也就30多,折算成等级不高,并不是麻烦的魔物。
加上他们有打断魔法的远程的技艺,还准备了埋伏,有恃无恐地袭击就不奇怪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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