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曾几何时最想听到的话语(2 / 2)

是做好了对策的道具——

一般强大的战士就算不会魔法,也会设法把那种似乎来无影去无踪的异常状态魔法的抵抗道具弄到手,像格·顿这种号称“十杰”的镇国战力,国家专门为他出资搜索甚至打造一些也不奇怪。

有了不少人类社会经验的森林贤王是这么考虑的,尽管自己会治疗魔法,可面对恢复几乎没有消耗的山丘巨人,这么打下去有些不利呢,该怎么做比较好呢?

它说话也是想要争取点时间思考对策。

幸运的是,格·顿也有话要说“魔兽,你会说话啊,那么——你在你主人的魔物中,实力排行如何?”

“怎么说呢,鄙人大概只是宠物一样的感觉吧?当然,即使如此鄙人也会尽力变强的,因为鄙人的寿命很长呢。”

“宠物,嗯,确实很可爱。”格·顿表示追认。

克劳恩皮丝“哦哦哦哦哦哦哦!”

伊碧露亚伊“突然怎么啦?!”

克劳恩皮丝“我终于看见对那仓鼠的外表有正确评价的种族啦!可爱,可爱啊!”

伊碧露亚伊“难道不是因为在巨人眼里,你的魔兽并不怎么大的原因吗?有喜欢各种小动物的人很奇怪吗?”

“总之,你的实力在她的眼里,实际上是比较弱的?”格·顿的谈话还在继续,“那你说,我,强呢?还是弱呢?”

森林贤王用修复好的爪子挠了挠一样坚硬的皮毛,看似有点纠结地说“就鄙人感觉的话,你确实挺强吧,可和主公的团体比起来,确实不怎么样呢。”

格·顿这次抽出了魔剑,在手里抡了抡“很多吗?比你强的。”

刻意去打探某个神秘强者背后势力很容易。

森林贤王“多倒是不多啦,倒不如说鄙人其实比主公手下大部分都要强的啦,但主公和她的近亲,说不定和世界翘楚有一比哦,鄙人是这么认为的。”

“是吗,那,我要用力了,开始下一回合吧。”格·顿抽出了魔剑。

“行啊,鄙人也要使用魔法装备了。”森林贤王从嘴里吐出一个包裹,打开取出一副钢爪戴在自己的爪子上,上面刻了提升锐利度和韧性的符文,又在耳朵上戴上一副增强战斗续行的魔法饰品。

格·顿就这么等它给自己装备完毕。

“那,鄙人要上了。”

“好。”

人与仓鼠(巨大版),再次展开了碰撞。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