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十三娘说了一句后,直接把一个谱子传到赵宇的脑海里,赵宇已经见怪不怪了,其实,这只是春十三娘自己想听罢了。
磕磕绊绊的弹了一遍,赵宇算是有点记住这个曲子了,其实这个谱子并不算多难,主要是赵宇自己没有经验,所以才弹得磕磕绊绊的。
赵宇现在也已经对春十三娘不那么抗拒了,也会慢慢的用她那个世界的东西丰富自己的娱乐生活,毕竟被春十三娘掏出来的歌曲,在赵宇看来也都算是精品。
而且赵宇也都没有把这些歌流露出去,只是在两个人之间无聊的时候听听。当然,当初在《向往》时说过卖歌这件事两个人也都没有再提。
但赵宇还是拿出了自己的一部分钱捐了出去,虽然数目上并不大,到那也是赵宇的心意,而且赵宇其实也并没有挣多少钱。
《白日焰火》片酬一百万,但公司拿了大头的七十万,赵宇现在和公司还是三七分成,赵宇还剩了三十万,扣了税后,还剩二十多万。
《永失我爱》的片酬不会一次性结清,这算是香江导演的惯例吧,先结一部分,剩下的会在电影上映后结清。反正赵宇的片酬现在还没有到账。
但对于这些明星艺人来说服装可是占所有消费的大头的,而且赵宇住的房子的房租可也不便宜,毕竟那是一个高档小区。
再加上杂七杂八的费用,所以赵宇的手里是真的没有多少钱。
还是那句话,跑商演才是最挣钱的,只是这不符合赵宇和公司的发展需求,所以公司并没有要求赵宇强制性的跑商演,赵宇对此也是乐的清闲。
现在无论是谁都知道明星挣钱挣得多,来的也都很快,这不能说是错误的,只是有时候不够全面罢了。
因为挣钱多的是公司,不是这些明面上的演员们。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最近几年里话题最高的明星开餐饮店的事。
明星开一个餐饮店,挣得并不是“饭钱”,挣得是所谓的“加盟费”。在明星开的店里请很多的网红们,然后就会在短时间内吸引很多的青年男女们,她们不是为了吃饭,而是打卡、拍照。
这样就会给外界一种这个品牌很好,人流量很足,然后就想要加盟进入,加盟费最起码三十万。
而在这个过程里,明星所付出的不过是一两天的时间,和那看不见摸不着的名誉罢了。
一家店三十万,一百家店光加盟费就三千万了,那不比赵宇现在这辛辛苦苦拍电影,还要学这个、学那个挣得要多,来的更容易吗?
所以说,所谓的明星也只是一个听着好听点的工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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