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1 / 4)

农门娇客 紫菱衣 4943 字 2021-04-24

一个城市,并非来个几日,如果你只是隔着西洋镜远远的看它,欣赏它,那么可能你并不能真正了解它。

就算你在城市住着,住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不去融入,不融入当地,也并非能真的了解。

还是只能你放低姿态,进入底层,和贩夫走卒,底下长工打交道,掌握一些小诀窍,小秘密,又或者你才知道一个城市的气质,性格,味道,才能在此立足。

潇晓晓本想辞了,最后想通了,便也不急了。

这几日,她住着客栈,在光城,同赢新满大街小巷的行走,甚至去过码头,在‘澄海’外远望一眼。

依然觉得心里彷徨不安。

最终她终于明白,就是她到底不了解这个城市。

所以才不敢随意把钱砸下去。

潇晓晓应邀。

去那人屋中座谈了一番。

潇晓晓同意在那地儿教授半个月。

她多接触光城的人,了解其生活常识和氛围。

开办齐名思学的人叫袁修明。

潇晓晓知道在光城长期住,住客栈太花费,就干脆租个屋子。

屋子三间,一间正堂,一间卧室,还有伙房。

在学院附近。

白天上课教授学生,晚上回来,自己替二三斤肉,做凉菜也好,红烧也好,炒菜也好,如果再有几辆酒,就一个桌和赢新吃喝,在光城,不管潇晓晓去哪里,赢新总是跟着。

潇晓晓在里教学,他便在外面守着。

一刻不离的保护。

潇晓晓这次来光城考察地点做生意,本来是很想找林绍元聚聚,她总还记着那是兄弟,总要喝两杯,但哪知道,她白日上课的地方离码头远。

再说,林绍元如此忙,未必肯见她。

她便自己消停了,还是做自己的事儿。

潇晓晓住在城西一个坊邸的地方,三间屋,后有一笼竹林。

就是在这里,潇晓晓认识了钱蛐儿。

钱蛐儿便跟临水县的梁小六一般,是个喜欢四处浪荡喜欢跳着的。

但是,又跟梁小六不一样的是,钱蛐儿性格开朗,不是深谋远虑的性子,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

潇晓晓跟他结识也是因为吃食。

有日,潇晓晓下学堂回来,提了半坛子酒,两斤猪肉,一斤肉炒了三个菜,一个回锅两个肉片,一斤用来做卤菜。

实在潇晓晓想念那个味,许久没吃了。

在屋门前菜摆上桌发现穿着青布衣一身脏兮兮的男人。

身高约七尺。

胡子长,面上有些痕迹,饱经沧桑的模样。

当潇晓晓第一眼见他。

盯着潇晓晓桌上的菜,还有黑色的酒坛子,舔着嘴唇,可不可以上桌吃点。

潇晓晓愣了下,安国人好客,待客之礼以热情盛行,恰好又是这酒暖花深。

潇晓晓见他一身穿着虽然蓬乱不堪。

那一双眼眸还有那五官却熟识的很。

就像是一种旧相识。

她一个人也吃不完这酒菜。

便邀他来座。

实则,潇晓晓见钱蛐儿上桌,第一次,还腼腆的很。

潇晓晓喜欢赢新的忠实不喜欢他的呆板,比如,他就硬是不肯和潇晓晓坐下喝一杯。

按照他的话,主是主,仆是仆。

潇晓晓好几次硬按着他在座位上,结果也拘谨扭捏的紧,跟着小媳妇一般。

也无甚乐趣。

钱蛐儿一见满盘的菜。

眼珠儿睁的大大。

他还不习惯炒的菜,安国人将食材或煮或蒸,很少炒。

“这做菜手法别致,好酒。。好菜。。”

潇晓晓自然谢过他的赞誉。

一番交谈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