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他已经累的不行了。
两天没怎么正经吃饭,再加上夺命狂奔,让他的身体快到了极限,他感觉自己的体能已经快要耗尽了。
韩煜趴在一条小溪旁边。
捧着水喝了几口。
就在这时,一只兔子从旁边钻过。
“兔子!”
韩煜的眼睛都亮了。
他的目光对准了兔子,将兔子的大动脉打了一个结。
那兔子的血液供应不足,身体开始绵软,晃晃悠悠的倒在了地上。
韩煜走过去,用力一扭,扭断的兔子的脑袋。
韩煜找了一片锋利的石头,将兔子肚子切开,直接就啃了起来。
虽然很腥,但食物化为能量涌入韩煜的体内,韩煜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将一只兔子吃了大半,韩煜将尸体扔到草丛里。
其余的野狼狐狸会帮他解决这些痕迹,不用担心有人通过食物发现他的踪迹。
韩煜将自己脸上的鲜血洗干净,开始琢磨着该怎么办。
刚才的野兔证明了,韩煜的法术对于无法直视的血管也是管用的。
这就让他拥有了杀人于无形的能力,这就让他在这个乱世之中有了一份保命的手段。
既然有了保命手段,韩煜的心思动了,开始琢磨下一步该怎么办。
思来想去,韩煜觉得自己这手段还是应该去有人的地方。
找几个山野乡村,显示一下自己的神迹,装扮成大仙,搞上一身行头,然后去城里找几个大户敲些钱粮。
有了钱粮,再通过神迹,就可以走张角的路子,让黄巾再次伟大。
在心里复盘了几遍计划,没发现有什么缺漏,韩煜站起身,沿着溪流向着下游走去。
在山林里迷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顺着溪流走。
只要顺着溪流,多数情况都能找到大河,而大河附近,通常会有村落。
找到了村落,就意味着有得救的可能。
韩煜顺着溪流一路向着下游走去。
溪流蜿蜒流转,十分的漫长。
中间甚至有一处瀑布。
韩煜饶了好一阵的路,才终于绕过了悬崖。
就这么顺着溪流走了三天,韩煜终于来到了一处相对平缓的谷底,前方有着一座巨大的山寨。
寨子顶端飘着沐字大旗。
最让人注目的是,寨子里的人全是束发戴冠,没有留金钱鼠尾头。
在结合此地是滇省地界,韩煜猜测,此地应该是沐王府的人。
“沐王府应该是可以相信的。”
韩煜记得在历史上,沐王府一直站在大明一侧,哪怕永历颠沛流离,沐王府也不离不弃,最后一任黔国公沐天波甚至战死在咒水滩,忠心可见一斑。
这种人虽然实力差了一点,但忠心可嘉。
韩煜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种忠心的人。
他现在太需要一批帮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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