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宋离月不是一个很讲究的人,可环视四周,还是有些看不下去。
店面很是破落,煮着馄饨的锅盖不知道是本来就是黑色的,还是因为积年污渍而成的黑色。灶台也像是许久没有清理一般,积着一层厚厚的污渍。
很快,那冒着氤氲白色雾气的锅里盛出两碗馄饨出来,店老板是个腿脚有毛病的老者,眼神应该不是很好,宋离月很清楚地看到他端碗的时候,拇指已经浸进汤水之中了。
那古怪男子看了看宋离月,伸手把两碗馄饨都端到自己面前,然后拿出一个小巧精致的酒壶递到宋离月面前,“南越最好的醉清风……”
醉清风是不是南越最好的酒,宋离月不知道,但她知道是南越最贵的酒。
并非酒多么好喝,而是酒很矫情,矫情到显贵人家可以用它来装面子。
三月的桃花,六月的荷香,八月的桂香,腊月的梅花,还要无根之水,埋于深潭之下,根据时间的长短,价格不等。
慕清光的酒窖里也很是骚包地放了好几坛,据说最贵的那一坛好像价值一锭金子。
慕名之下,宋离月强烈要求尝一尝。喝完之后,宋离月认为慕清光的脑袋肯定被驴踢过。
如今见对面那个古怪的男子随手拿出的酒是醉清风,宋离月微微一笑,“方才鄙人误会了,失礼。”
喝得起醉清风的,哪里会是没钱吃饭的。
人家所说的好几天没有好好吃饭,不是没钱吃饭,而是没人陪着吃饭。
这矫情的小毛病,可真不是一般人想有就可以有的。
“姑娘客气了。”古怪男子很是有礼,斯斯文文地说道,“你是第一个见到我的相貌,却没有生出嫌恶惧怕表情之人,自然与那些凡夫俗子不同。”
说着话,他拿着汤匙,慢慢吃了起来。
一碗馄饨很快下肚之后,他示意道,“姑娘随意……”
宋离月看着手里着无比精致的酒壶,“尊驾说话只说了一半,我这酒喝得也不安心。”
那古怪男子倒也爽快,闻言,从袖袋里掏出一个石榴花形状的红色玉石递到宋离月的面前。
宋离月很是疑惑地接到手里,翻来覆去看了看。
只有指甲大小,看着不甚奇特,通体红色,红得很匀称,和路边小摊上卖的那假玉石几乎一模一样。
“这做什么用的?”
细细看了一会,宋离月疑惑地问道。
那古怪男子在她打量玉石的时候,已经吃完了第二碗。
掏出手巾,慢条斯理地擦拭着,他缓缓说道,“姑娘天赋异禀,此玉石得天独厚,只赠有缘人。”
闻言,宋离月的手一抖。
怎么听着,像是街头兜售大力丸的坑蒙拐骗那一类的常规说辞啊。
玉石像是仿制品,廉价感扑面而来,对面之人的推销方式也是烂大街的那种,淘汰很多年的套路,真心没有半点值得信任之处。
宋离月很是嫌弃地,又很是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玉石放在桌子上。
那古怪男子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根细如牛毛的针出来,“扎破手指,以针代笔,随便写一个名字在上面。”
说得这般玄乎,一听就不是正经的买卖。
宋离月看着那细如牛毛,锃亮的针头,立即摇摇头,“不……”
刚吐出一个字,指腹一疼,就瞧见自己的指头上已经冒出鲜红的血出来。
宋离月顿时无语。
强买强卖啊这!
“真是不好意思吗,一时失手。”那古怪男子把沾染上血渍的细针塞到她手里,“快写快写,别浪费了。”
宋离月瞪着他,“……”
第一次遇到比她还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