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如此风流公子,半年不碰女人(2 / 5)

入粮仓,为期五年,年利率百分之四!”

“——东海郡张氏商行,认购国债,五谷三十二万石,粮食充入粮仓,为期三年,年利率百分之三!”

“——彭城李氏商行,认购国债,五谷二十五万石,粮食充入粮仓,为期五年,年利率百分之四!”

“……”

“——以上商贾主动认购国债,均是大汉帝国的债主,请各地方官府予以适当的方便,特此公告!”

可以说,一整版报纸,上面书写的尽数是徐州富商认购国债的讯息。

足足有一、二百条,这些富商少则认购国债一、两万石,多则三十多万石,少则认购三年,多则认购五年…

曹操不懂什么为具体的“国债”,也不懂,什么是“年利率”。

可那些…

几万、几十万的五谷、粮食,是活脱脱的存在的…

徐州的报刊是曹植负责的,这个儿子虽然诗词上辞藻华丽,但这种大事儿大非上,绝不会轻易杜撰。

这点,曹操还是能信服的。

那么…

曹操现在就很好奇,这国债,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这么多“精明”的商人,羽儿怎么就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把粮拿出来?

顺着报刊往下继续看,曹操看到了国债的具体讲解,这是报纸中右下角的一块儿!

——“国债,又称帝国公债,是以帝国的信用为基础,向民间筹集金钱、粮食,所形成特殊关系的一种方式!”

这一段,曹操看了三遍,还是没看懂…

明明每个字都认识,可连在一起,似乎…又很陌生!

当即,他心里琢磨着,植儿这文章能不能写的更浅显易懂一些。

——“举例来说,每一个大汉百姓,可以通过金钱、粮食认购国债,认购的钱粮将被存于大汉的国库之中!”

——“三到五年的时间不等,将获取利息,比如二十万石粮食,五年期年利率的百分之四,利息就为每年八千石,利息一年一结算,由大汉国库清算!五年后,原始存粮如数退回!每次大汉发行的国债数量有限,期限有限,先到先得!且…认购国债,意味着你是汉帝国的债主!”

嘶…看到这儿,曹操的眉头微微的挑动。

他感慨道:“好一个国债呀!好一个汉帝国的债主,哈哈哈,哈哈哈哈…”

曹操多聪明,看到这儿,已经能体会到羽儿这一手的高明之处。

所谓“百分之三,百分之四”的利息,虽看似不少,可在这群商人的眼里,这算什么?

可…一旦认购国债,成为汉帝国的债主,那就意味深长了。

要知道…

商贾在大汉的地位始终不高,尽管,他们可以坐拥数不尽的财富,但从秦朝的律法起,就对他们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不光是商贾,还包括赘婿与后父…

这类人群,就算是再有钱,再富可敌国,但…不被允许穿丝绸,也不可以坐豪华马车,不能住超过本身限制规定的宅院,也不能有过多的仆人!

说白了,这个时代,就算是商人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但想要肆意挥霍,却是万难!

正所谓——虽富无所芳华!

便是这个意思!

而且…商人的子女们也是不可以为官的,并且…徭役过程中,被发配到边缘、极寒之地的可能性也是更高。

汉承秦制…

故而,这些秦朝的制度也一一被保留了下来,总而言之,无论是秦…还是汉,商人的钱花不出去,享受…享受不了,就四个字——难受,想哭!

想到这儿,曹操的眼眸连连闪烁。

如此一来,羽儿推出的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