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最后盖上“准海贸印”,到手一份令旗。
如此,他们才有一个组建船队。
而一旦拿到了官方证件,还要再向朝廷缴纳一笔“附庸费”,才能获得跟官方大船下海经商的资格。
在风波难测的海上,能得到官方力量的庇佑。
若是有私自出海的船只,拿不出市舶司发的证件,便不允许他们靠岸,强行靠近者会被视为“倭寇来袭”,享受到官方火热的关爱。
他们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官方也不会有义务对其进行支援。
这样的政令基本是让官方垄断了海贸,但加上宽松的拿证条件,却让合法办事的商人们松了一口气,反过去觉得朝廷这样的新政非常不错。
毕竟不管有没有这命令,官府要占利润大头,是很多生意上的默认条件,在“海禁”政策下能出海的猛人,自然也会定时定量的给自己的盾牌上交保护费。
现在公开说了,却是方便了许多。
毕竟官方的“出海费”虽然高,可却是明码标价,给了钱就能获得相应权益,比某些贪婪的,还不一定给你把手续办全的官老爷好多了!
还方便了小商人参与到大航海之中。
朱见济发给各地的通告说的很明白,只要交了钱,不论你的船只大小,都可以合法尾随官船,走稳定又安全的航路,同时蹭蹭大腿,降低被海盗打劫的概率。
由此,关于海贸的新政令一出,沿海的商人便纷纷慷概解囊。
官方船队还没彻底准备好呢,就给朝廷交了不少银子。
虽说朱见济早就知道大明的海商有钱,但也没想到他们有钱到这个地步。
而能让逐利的商人自愿花费巨资,想来出海的收获会更加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