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吹拂,花园中火堆升起,伴随着凌厉的呼啸声。
秦轩身穿紧身劲装,手握合金打造的游龙长枪舞得虎虎生风!
一扫一刺,都仿佛把空气撕裂了一般。
鬓角发丝飘动,很是飘逸帅气。
刷!
秦轩直刺一枪,目光一凝。
手臂猛然发力,身体凌空转了一圈,借助翻转之力猛然一枪拍下。
砰!
合金打造的亮银枪头拍击在火堆上。
霎时,燃烧的木屑在夜色中溅射开来,显得很是炫丽。
秦轩手握枪杆,保持着拍击的姿势。
燃烧的火苗在身边飞射而过,坚毅的目光没有半分波澜。
心里暗暗得意。
一个字,帅!
“枪法霸道凌厉,没想到少爷武艺竟如此高强!最后这一击,即便穿了最好的铠甲也会全身脏腑被震碎而死!
以少爷的枪法,比起失踪已久的天下第一剑客司空马大侠,恐怕也不逞多让!”
远处的拱门旁,福伯手杵拐杖扒拉着眼皮,身体前后晃动,像一个昏昏欲睡的老人。
在最后一击时,浑浊的老眼中迸出一抹精光。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观看少爷在夜间练枪法,但每一次都惊讶不已。
秦轩的年龄也不过十九岁,但举手投足间的韵味,没有二三十年苦练别想有这样的境界。
“哎哟喂,我的少爷额~!”
二更用衣袖遮住脸,避免被火星溅射在脸上。
拉长了略带尖锐的声调:“你怎么又把火堆拍得到处都是呢?烧到花花草草倒是没什么,万一溅射到您的俊朗的脸上可怎么办哟~?”
虽然像是在抱怨,但听起来却感觉舒爽,不愧是宫里出来的。
二更躬着身子为主人整理着衣服上沾染的灰尘,检查之仔细,就像生怕漏掉了一星半点火苗烫到主人。
青竹端来一杯清水,温婉的说道:“少爷,喝水。”
“好!”
秦轩把握紧长枪的手递到一旁,接过玉杯仰头一饮而尽。
水珠从下巴滑落,沿着脖颈流下。
豪迈的姿势尽显男人本色!
这也是秦轩喜欢练枪法的原因。
二更埋头整理衣裳上的灰尘,瞬间伸出双手准准的接住了长枪。
顿时,四五十斤力道压下。
比书生还要柔弱的手臂一颤,才勉强抱住了长枪不至于掉在地上。
秦轩转头看了一眼,摇头道:“你这小身本不行啊,回头得多练练。”
“是是是,小奴赶明儿开始就练!”
二更急忙点头应和。
在宫里的时候习惯了尔虞我诈阿谀奉承,体力活还真不是强项。
秦轩摇了摇头,也不勉强。
以二更的年龄和身板,也不指望他能练成绝世高手。
伸手握住了长枪,手指按在微微凸起的机阔上。
双手用力合拢,中空的枪身开始收缩。
在到达顶部时,枪头的菱角收缩,收进了枪筒里。
最后,两米长的枪身变成了手掌宽的一段圆筒,携带起来很方便。
秦轩对这个人性化的设计最是满意。
两米的长枪走到哪都不方便。
变成巴掌大小的圆筒就携带方便了,使用的时候只需要按下机阔,长枪就能瞬间弹射出来。
当然,比起某宝上能收缩的棍子,质量是天和地的区别。
以秦轩能举鼎的千斤之力用力压,也无法掰断。
幸亏这是在大秦,如果换了地方,恐怕又会被人给吐槽:
“手指还在的时候我也喜欢这么玩。”
与此同时
在府邸高大的院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