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肉。
上一句话的重点,是可能这两个字。
有一年,离过年还有两天的时候,这个可能,变成了确定。
于是,期待已久的小琛琛就自告奋勇要去帮忙卖肉。
卖肉的人问小琛琛要买什么肉。
小琛琛豪气干云地说:“当然是最好吃的。”
于是他买回来两斤腱子肉。
结果就被暴揍了一顿。
同样的钱。
买瘦肉,吃个一顿两顿就没有了。
买肥肉,切了熬成油可以撑好久。
一年到头都没有吃过几顿饱饭的人家。
过年不存点油,一整年的油水就都不要想了。
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小班班还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小暖男。
会非常孝顺地把自己碗里红烧肉,比较肥的那个带皮的部分,全都扒拉下来,放到老爹的碗里给他下酒。
也不管时代是不是已经来到了中年男人多半都会三高的年代。
这是小班班第三喜欢的故事。
他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有两个。
原因一:小琛琛在故事里被暴揍了一顿。
原因二:小班班打小最讨厌的就是肥肉。
第二个故事,叫《猪粪小能手》。
这个故事,是从斐国琛上小学开始讲的。
小琛琛上学和放学的路上,都会顺带着去捡猪粪。
那时候还有个专业术语叫积肥。
说是捡多了就可以给家里赚取一种叫“工分”的东西。
而且,只有猪的粪才是“吃香”的。
同样是粪,牛的就无人问津。
这个“吃香”还分地方。
吃香的地方,小孩子出门上学,个个都带着捡猪粪的筐。
竞争不可谓不激烈。
不吃香的地方,猪粪就只有屎壳郎会光顾,时间久了,轻轻一碰就会变成粉末。
小琛琛成长在一个猪粪异常吃香的村庄。
同学们对于猪粪的竞争,已经进入到白热化的阶段。
和那年高年级的人比起来,小琛琛可谓毫无优势。
于是,小琛琛另辟蹊径,每天下课就趟过一条小河。
河对面的村子比较富有。
那里的人,只收集猪栏里面的猪粪。
完全不管在猪儿在外面玩耍和吃草不小心遗留的肥料。
于是乎,小琛琛的竞争对手,从全校的同学,变成了屎壳郎。
为了在竞争中力争上游,小琛琛练就了一手眼疾手快的本领。
各种犄角旮旯的地方,看到猪粪,就会超光速拾取。
同样是上学和放学的路,小琛琛每次捡回来的猪粪,至少都有其他小孩的三倍之多。
之所以能够形成这么大的粪之鸿沟,是因为小琛琛不仅捡猪已经释放过的内存,连还在猪肚子里的待释放内存都不放过。
只要见到在外游玩或者吃草的猪,小琛琛就过去拼命地赶着跑,一直赶到它们释放了全部的固体内存为止。
时间久了,这些猪都被小琛琛给赶聪明了。
见到小琛琛来,都乖乖地先把固体内存悉数留下。
实在没有内存的,也会硬挤一点做做样子。
以达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共赢之态。
斐国琛就是这么认死理的性格。
只要认定一件事情,就一定要做到最好。
不管捡猪粪的小琛琛,还是办锁厂的老琛琛。
在别人眼里,猪都是笨的,说起话来都是你怎么和猪一样笨。
只有老琛琛一次又一次地对听故事小班班说:你都不知道猪有多聪明。
这些猪在斐国琛的描述里面,不仅头头聪明,还都有自己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