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热着喝跟凉着喝又不一样。
高温令酒精加速挥发,会使酒气更重,有点呛鼻子,但口感更柔。
杜飞尝一口,觉着还不错。
王玉芬却贼兮兮道:“爷,我跟您说,其实我师父那儿有好酒,都是当年王府留下来的。”
杜飞一愣,一边拿筷子夹了一块脊骨,一边问道:“她不尼姑嘛~还喝酒?”
王玉芬撇撇嘴道:“用她的话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杜飞笑道:“济公敢说这话,是因为人家是罗汉转世,早已修成正果。就你师父,一半吊子,也敢东施效颦?”
王玉芬不懂这些。
济公她倒是听说过,但什么罗汉转世却是头一回听说。
但她现在早把杜飞当成了依靠,只要是杜飞说的,就肯定是对的,立刻连连点头。
又见杜飞拿骨头要啃,连忙道:“爷,我给您拆骨,省着您弄油了手。”
说着拿过杜飞夹出来的骨头,又从旁边拿了一把拆骨小刀。
王玉芬的动作十分麻利,甚至有点优雅。
骨头并不是那种煮的特别烂,一拽就脱骨的。
那种骨头肉虽然好拆,但没有嚼头,口感不好。
王玉芬炖的火候正好,骨头肉有嚼头,却不大好啃。
就更别说拿刀拆骨了。
王玉芬的刀法却颇有些庖丁解牛的意思,三寸长的窄刃小刀在骨头缝里滑动,把肉和骨髓一起刮下来,摆到锅边的酸菜上。
杜飞想吃,再拿筷子夹,不至于非放凉了。
手里端着酒杯,杜飞看着王玉芬忙活,心里暗暗感慨:“大概人格的堕落,就是从习惯被人伺候开始的吧!”
杜飞本来不是一个习惯被人伺候的人,但自从收了王玉芬,他就发现自己变了。
王玉芬的低姿态,无微不至的照顾,小嘴一口一个“爷”的叫他,让他开始觉着,这是理所当然。
尤其这个院子里没有其他人,不像原先的四合院里,前后左右都是人,让他心存顾忌。
吱喽一声,杜飞喝了杯子里温热的酒。
心里却打定主意,以后王玉芬这儿,一个星期最多来两次就不能再多了。
他不想把自个养成前清那种自甘堕落的旗下大爷,至少现在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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