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州都信誓旦旦地明确保证联邦应该永存,最后,1787年制定宪法时所宣布的日标之一就是“建设更完善的联邦”。
但是,如果联邦竟能由一个州或几个州按照法律加以取消的话,那么联邦就不如制宪前完善了,因为它丧失了永久性这个重要因素。
根据这些观点,任何一个州都不能只凭自己的动议就能合法地脱离联邦;凡为此目的而作出的决议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任何一个州或几个州反对合众国当局的暴力分离行动都应根据情况视为叛乱或革命。
因此,我认为,根据宪法和法律,联邦是不容分裂的!我将按宪法本身明确授予我的权限,就自己能力所及,使联邦法律得以在各州忠实执行。我认为这仅仅是我份内的职责,我将以可行的方法去完成,除非我的合法主人——美利坚人民,不给予我必要的手段,或以权威的方式作出相反的指示,我相信大家下会把这看作是一种威胁,而只看作是联邦已宣布过的目标:它将按照宪法保卫和维护它自身。
以自然地理条件而言,我们是不能分开的,我们无法把各个地区彼此挪开,也无法在彼此之间筑起一堵无法逾越的墙垣。夫妻可以离婚,不再见面,互不接触,但是我们国家的各个地区就不可能那样做。
无论发生什么,它们仍得面对面地相处,它们之间还得有或者友好或者敌对的交往。那么,分开之后的交往是否可能比分开之前更有好处,更令人满意呢?外人之间订立条约难道还比朋友之间制定法律容易吗?外人之间执行条约难道还比朋友之间执行法律忠实吗?
假定你们进行战争,你们不可能永远打下去。在双方损失惨重,任何一方都得不到好处之后,你们就会停止战斗,那时你们还会遇到诸如交往条件之类的老问题。
总统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但人民没有授权给他为各州的分离规定条件。如果人民有此意愿,那他们可以这样做,而作为总统来说,则不可能这样做。他的责任是管理交给他的这一届政府,并将它完整地移交给他的继任者。
为什么我们不能对人民所具有的最高的公正抱有坚韧的信念呢?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好或一样好的希望吗?在我何日前的分歧中,难道双方都缺乏相信自己正确的信心吗?如果万国全能的主宰以其永恒的真理和正义支持北方这一边,或者支持南方这一边,亦或者支持西部这一边。那么,那种真理和那种正义必将通过美利坚人民这个伟大法庭的裁决而取得胜利。
就是这些美利坚人民,通过我们现有的政府结构,明智地只给他们的公仆很小的权力,使他们不能为害作恶,并且同样明智地每隔很短的时间就把那小小的权力收回到自己手中。
只要人民保持其力量和警惕,无论怎样作恶和愚蠢的执政人员都不能在短短4年的任期内十分严重地损害政府。
我的同胞们,大家平静而认真地思考整个这一问题吧。任何宝贵的东西都不会因为从容对待而丧失,假使有一个目标火急火燎地催促你们中随便哪一位采取一个措施,而你决不能不慌不忙,那么那个目标会因从容对待而落空。
但是,任何好的目标是不会因为从容对待而落空的,你们现在感到不满意的人仍然有着原来的、完好无损的宪法,而且,在敏感问题上,你们有着自己根据这部宪法制定的各项法律。而新的一届政府即使想改变这两种情况,也没有直接的权力那样做。
那些不满意的人在这场争论中即使被承认是站在正确的一边,也没有一点正当理由采取鲁莽的行动。理智、爱国精神、基督教义以及对从不抛弃这片幸福土地的上帝的信仰,这些仍然能以最好的方式来解决我们目前的一切困难。
不满意的同胞们,内战这个重大问题的关键掌握在你们手中!而不掌握在我手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