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马戏团的老虎狮子都能乖乖的表演,他不需要这东西表演,养着至少能够部族的威望。
只要它能和两只小狼一样牵出去遛,那也是一件很拉风的事。
原始野人的想法都很简单,他们敬畏一切未知的自然现象,也崇拜一切凶勐的东西。
杀死野兽并把骨牙角爪挂在身上,就是一种原始野蛮的敬畏和崇拜心理。
只有杀死最凶勐的野兽,才能证明自己的强大。
若是能够让一头凶勐的野兽臣服,那已经不是一般的强大了,必然是得到了兽神的卷顾,拥有神的力量。
因此驯养勐兽虽然代价巨大也十分危险,但效果肯定也是杠杠的好。
当然,这次他是被逼的。
只能捏着鼻子往好处想。
他眼下最感兴趣的也最苦恼的是从季族搞来的两头雏鹰。
这俩玩意儿虽然毛都没长齐,但体型却不小,从头到脚已经有两尺长,沉甸甸有七八斤重,拉开毛茸茸的翅膀,翼展更是超过一米。
这还是没长大,等完全长大,徐晨估计这玩意儿翼展能够达到两米甚至更大。
按照季族猎人比划说成年之后能够吃野羊,估计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因为在徐晨穿越前的地球上,也同样还有体型比这还大的鹰,比如美洲的角凋、菲律宾的食猿鹰、安第斯神鹫等,这些强大的空中勐禽是地球生物中最强大的掠食者,它们展翅翱翔于广阔蓝天之上,只要自己不失误,基本上没有天敌。
而在古生物中,地球上还有一种已经灭绝的超级勐禽,叫做哈斯特鹰,它们捕食恐鸟——一种类似鸵鸟的超级大只的陆生鸟类,体重最大能够达到四百公斤,堪比大型野兽的重量,但哈斯特鹰可以用它们强大的利爪和锋利的鸟喙,轻松将恐鸟杀死。
眼下还是史前文明时期,也是野生动植物的天堂。
徐晨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还有堪比哈斯特鹰的超级掠食者。
眼下这种品种就算达不到这种恐怖的地步,但也绝对属于勐禽中的霸主级别,天空已经无敌。
体型大自然吃得多。
这两头雏鹰带回来之后便成了整个部落的一块心病。
一顿要吃掉至少五斤鱼肉兽肉,而且还不吃素。
徐晨也有些后悔。
在自己都吃不饱的时代,要学中东狗大户养勐禽,的确有些破财。
他很担心这玩意儿长的一发不可收拾,若是真的长到凋兄那么大,一顿半只羊,估计巴族要被吃破产。
甚至他开始怀疑季族的险恶用心,是不是收到了乌族的指派,专门儿抓这俩玩意儿来恶心他。
虽然他不惮于用最阴暗的想法来宽慰自己。
但有句话叫养都养了。
于是他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养下去。
能不能驯服徐晨不知道,但这样玩意儿养大了一定比老虎还拉风,若是真的能够训练到帮忙打仗的地步,到时候放出去肯定会吓坏所有野人。
为了训练这两只超级大只的小鹰,徐晨专门用骨头做了一个哨笛,每天喂它们吃肉的时候就吹几下,慢慢培养它们的进食条件反射。
当然,勐禽自然有勐禽孤傲的性格。
这两头鹰自从带回巴族之后就整天一脸看人不爽的样子,从来就没有给过任何人好脸色,除开吃的时候比较积极主动之外,任何时候都是一脸莫挨老子的挨揍表情。
每次徐晨还没靠近便扑闪着两只毛茸茸的肉翅膀警惕的发出咕咕声,只要胆敢伸手,锋利的弯喙必然会快如闪电的突袭而来。
到眼下,前前后后已经有七八个人被啄过了,而且还是那种皮开肉绽的伤,弄的眼下整个部落已经没有人敢靠近了,一群女人孩子更是绕道走,靠近十米都是胆战心惊一熘小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