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第一个踏上高台的人。”
听着对方从面甲下传来的瓮声瓮气的声音,云初笑道:“要击败你才能拿到旗子吗?”
对方嗬嗬笑道:“杀了我!”
云初摇头道:“我没有杀自己人的习惯。”
百骑冷笑道;“我专杀自己人。”
云初闻言,脸上的笑容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将棒球棍抗在肩膀上,冷漠的道“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抓住了几个百骑,还以为是自己人特意没有下重手,看样子,是我自作多情了。”
百骑向前走了一步道:“你就是那个被他们传的很厉害的县令?“
云初横着踏出一步道:“大唐的县令中间没有一个草包。”
百骑仰头看着天道:“我杀过几个县令,他们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云初皱眉道:“看来我也要尝试着杀几个百骑,用他们的命来证明,他们比起当年的百骑相差太远。”
百骑笑道:“杀了我,这将如我所愿。”
云初嗤的笑了一声道:“怎么,活得不耐烦了?”
百骑沉默片刻道:“不知道杀了你之后,会不会让我心里舒坦一些。”
云初疑惑地道:“我其实很不明白,你这样的蠢货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百骑愣了一下道:“你说什么?”
云初挪动一下双脚,指着高台上逐渐结成的冰对百骑道:“我们说话的功夫,我的人已经往高台上倒了快两百斤水了。
据我所知,你脚上的皮靴底子是一整块猪皮,想要在寒冰上站稳,很难。”
百骑冷漠的瞅着脚下的水逐渐凝结成一层薄薄的冰,对云初道:“我从不在乎这些鸡鸣狗盗的伎俩,主要我想,总能杀死我想杀死的人。”
云初将身子靠在高台的栏杆上,笑吟吟的看着这个狂妄的百骑。
曾经有一次云初跟梁建方喝酒的时候,问过老梁一个问题,一个人的武功到底能高到什么程度。
梁建方回答,十人雄有力气就可以了,百人雄需要力气与技巧,千人雄靠的是命,万人雄靠的是势!
力气,与技巧,还是人能够掌握的,至于命跟势,那东西没有意义,是老梁拿出来凑数的,这样说,显得他比较有学问。
根据老梁的说法来看,一个人打一百个已经是人的极限了,超过一百人那就是老天爷说了算。
云初今天想试试他能否带着一百个人打败眼前这个狂妄无比的百骑。
或许是这个家伙无敌已经很久了,觉得这个天下放眼望去全是蠢材。
甚至因为这种骄傲,他能快要弄成神经病了。
百骑,百骑,就只有一百个骑兵,从开始夺旗到现在,时间已经快过去半个时辰了,这一百个强人,已经持续不断的战斗到了现在。
就算是铁人,也该感到疲惫了吧。
所以,在云初讥诮的目光中,张甲等人已经组成了一支新的龟甲阵缓缓走上高台,人才到高台上,他们身上的黄豆就如同瀑布一般从身上跌落,铺满了整个高台。
百骑这个时候才开始认真起来,瞅着云初道:“这并非大丈夫所为。”
云初用带有小铁钉的靴子踩踩光滑的冰面,发现那些黄豆对自己的行动造不成任何危害,就笑道:“什么是大丈夫所为呢?我们的理解不太一样。百度搜索7~4、文、学,网,全网。
我觉得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行为,才是大丈夫所为。
至于你,不过是一介赳赳武夫而已,还谈论不到什么大丈夫。
今日,某家一定要把你捆猪一样的捆在万军面前示众,免得你总觉得自己无敌于天下,不耐烦活下去。
百骑脸色大变,铁链子才抖开,就有十几根钩锁勾住了铁链,百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