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不多时走到了一处角落之前。那位冻坏腿的族老,已经杵着树枝起了身,面容里满是发青。
似是昏花了眼,被中年山猎扶稳了身子,认了方向,才慌不迭地急忙拱手,虚拜了好几次。
“前辈莫要多礼。”徐牧急忙走去,帮着扶稳了身子。
“听……你要我等入你的庄子,做雇工?”
“正是,前些时候的蜀地马贩,了村子的事情。我便一直记挂着,等着雪了,才立即赶了过来。”
“东家有心……若是如此,你、你便挑多些青壮过去。我记着的,村子里,如今共有一百零七个青壮,也莫管月俸,不让他们饿死便成。”
一百零七个山猎青壮,这个数字,徐牧心底很满意。
不过,他并非只要青壮,杀鸡取卵的事情,乃是下策。像马蹄湖里的那些庄人,和家人同吃同劳,干活的劲头比起普通的雇工,可要生猛多了。
句难听的,他要的是忠诚,这百多个山猎射手的忠诚,与家人分离,估摸着以后要生出变故。
再者,以酒坊的收入,他完全养得起。那些个村子里的妇人,也并非是累赘,同样能帮着做许多事情。
“东家,我这二百多人,你都要雇!”族老语气激动。
“还未束发的童子,卵儿不大,自然不能雇。”徐牧笑了一句,周遭的气氛,也变得微微活跃起来。
族老激动地又往前虚抓,徐牧急忙伸出了手,与他握在一起。
“这便是我村子的救星,先前的谷粮味儿,我也闻着了。”
“前辈不如先吃了东西,稍后我们再相谈。”
“东家待我等不薄,先前那些个马贩也是,连二匹老战马也送了,只可惜我等不争气,用来果腹了。”
“老战马?”徐牧怔了怔。
“确是战马,我年轻时被征募去过沙场,摸过战马。我虽老眼昏花,但嗅得出马腹上的血腥子气。”
犹豫了下,徐牧并未细想下去,扶着族老,缓缓走到熬熟的瓦罐之前。
此时大祠堂里的光景,已然是一片难得的热闹之像,半大的孩童鼓着浑浊的眼睛,紧紧盯着几口热气腾腾的大瓦罐。
许多妇人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推搡着挤到最前。
背弓的山猎好汉,并未争抢,挺直了身站着,眼睛里分明都有些发红。
“让王儿叔先吃!让王儿叔先吃!”
四五个红着眼的山猎,扛着一个垂暮老人过来,待掀开二三张破褥毯,徐牧也忍不住心头一抽。
那称为王儿叔的,大腿上被削了一块肉,整张脸都乌青了。想来,在祠堂外割肉祭祖的那一碗,便是出自于这里。
污浊不堪的世道,有的人仅仅为了活下去,便已经用尽了法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