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来,无半寸军功在身,想想都觉得膈应。
“赵将军!”
又是一骑探哨回营。只刚停了马,探哨便立即欢喜连天。
“后方约莫十几里,发现了老卒营的残军!”
“当真?”
“卑职得很清楚。领头的人骑着老马,正是老将廉永!”
“几人?”
“不到五千,尽皆是残军败将。”
“好!”
赵青云瞬间狂喜,眼下的光景,他只能带军投去北狄,左右手底下的这帮家伙,也同样是有奶是娘的货儿。割了老将廉永的人头,即便不算大功,但好歹也有个交代了。
“赵将军,若不然再探一下,那东家终归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莫忘了,你也讲过,那东家不简单。”黄道春犹豫着相劝。
赵青云冷笑,“我自然知道他不简单。但若是东家没死,为何不与老卒营同行?你是怕我摘了这份军功?还是你想自个去捞?再了,望州城破,老卒营出逃,这有无问题?”
“无问题……但我等好不容易才围了河州,我的建议,最好等着大军先过来。”
“大军一来,这份军功该算谁的。”
黄道春皱住眉头。
“将军,老卒营发现了我等围城,要回头入山了!”
又听着探哨的军报,这一下,赵青云再也顾不得,急急翻身上马,带着大军往前追去。
黄道春原地沉默了会,也跟着上了马。
实话,到了这等时候,他的出使任务,已经算是完成了,离开孝丰营没有任何问题。
但不知怎么的,输给那个东家,他很不服。这就好比在草原上玩鹰,玩了半辈子,却突然让头雏鹰给啄了眼。
塞北草原的幕僚圈子,该怎么他。
疾马快奔,河州城外的夜色,尽是被阵阵的马蹄声惊扰,连上了树梢的弯眉月,也惊得匿入云层。
隐约间,只余马脖下挂着的马灯,才讨得一些亮堂。
赵青云抬头,借着马灯的光亮,隐隐得见前方的物景。
零散的飞矢,仿若仓皇应战一般,从前方急急射来。
“吊马灯,追杀老卒营!”赵青云咬着牙。
一瞬间,他便清了廉永的脸庞。那一张苍苍的老脸,曾在某个醉醺醺的夜晚,让他生出一丝拜服。
“陛下有命,枭首败将廉永!”赵青云的脸色,迅速涌上狂喜。
在他的前方,杂乱仓皇的脚步子声,更像是一种讨死的信号。
那位东家,那些曾经熟悉的庄人,都骂他是贪功狗。那又如何,这世道都乱了,到手的富贵与权势,才是最重要的。
下辈子,下辈子的时候,再做个忠义人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