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青狼,情郎(2 / 3)

大宋的智慧 孑与2 2366 字 3个月前

没有睡觉,笑林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黑狗,勒死之后就挂在树上剥皮,这家伙很显然对于此道非常的熟悉,整个过程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没有用到。

本来狗肉就非常的燥热,需要在清水里浸泡一天才好,但是笑林不同意,认为狗肉现杀现煮滋味才是最美,所以全家就蹲在大锅边上等着吃狗肉。

“以前在豆沙寨,我在打柴的时候遇到了一头豹子,差点丧身在它的口下,好在我机灵,打跑了豹子,其实我很想抓住豹子的,因为那张豹皮很值钱,笑林,你说人穷的时候是不是胆子特别的大,都要被豹子咬死了,我心里居然还想着要那张豹子皮,是不是很可笑?”

云峥一边往往外撇煮肉时浮起的泡沫,一边问笑林。

苍耳笑道:“没啥,其实我们都遇见过,那只豹子吃过两个打柴的娃娃,尝到了人肉的味道,所以就喜欢袭击人,我们抓过它好几次,都被它溜走了。

告诉你,人肉是咸的,在野兽眼里,就是最好的食物,大山里可不讲究这一套,只看谁能打得过谁,你打得过豹子,它的皮就是你的,豹子咬死你,你就是人家的一顿饭,没什么可笑不可笑的,大山的规矩就是这样。”

笑林把最后一块肉分解开扔到锅里,慢慢的说:“苍耳说的没什么错,这实在是没道理好讲,你以前常说穷生奸计,富涨良心,我也不太认同,我虽然说不出大道理来,只知道你说的这句话有问题,有非常大的问题。”

大月亮底下,一群人等着吃一条狗,确实算不得风雅,却非常的应景,马上就要满月了,现在的月亮只有大半个,就像是被狗咬掉了一块。

苍耳他们不断地说着寨子里的事情,看样子他们已经想家了,人就是这样,身在一个环境,就总觉得人家地方比较好,等自己到了别人家的地方,又开始怀念自己的狗窝。

一坛子酒很快就着乡愁被喝完了,而狗肉还是没有煮熟,云二已经在腊肉的怀里睡着了,睡着之前很认真的对腊肉说肉熟了一定要喊他起来。

苍耳又搬来一坛子酒,这一次干脆倒在一个大盆里,每个人一把木勺舀着喝,腊肉都喝了两勺子,如今小脸红扑扑的。

云峥基本上喝不醉,这种和啤酒度数差不多的酒浆,对他来说实在是算不得什么,火红的炭火映红了所有的脸庞,狗肉在大锅里翻滚,笑林不时地用筷子插一下看就看熟了没有。

等到他点头说已经熟了的那一刻,云峥反而有点失落,等待其实是最美的。

笑林没有说错,他煮的狗肉味道确实不错,云二嚎叫了两嗓子想要振奋一下精神,但是依旧难以抵挡睡眠的诱惑,一头栽了过去,嘴里含着狗肉睡着了。

腊肉把云二嘴里的狗肉掏出了来吃掉,抱着他进了屋子,这孩子已经极度的困倦了。

等到第二坛子酒被喝干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剩下云峥和笑林了,云峥不说话,一直在等待,等待笑林张口说话,今晚的狗肉宴席是他安排的,他就必定是有话说的。

“我要回豆沙关了!”

“我知道,你还是不属于成都,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何一定要回豆沙关,我只希望你走的时候告诉花娘一声!”

云峥低头撕咬着狗肉,声音有点低沉。

“不要指望我去帮你向花娘告别,这是你的事情,很私人的一件事情,必须要你自己去做,花娘是个豁达的女子,不会缠着你的。”

笑林咬了一口肉费劲的咽了下去对云峥说:“我知道,我只是觉得我去和她告别之后,就走不成了,知不知道,其实我一直等着你给我下春药,但是你一直没有那样做。”

云烨鄙夷的看了笑林一眼说:“你当花娘是什么?还真把她当成妓子了?”

笑林摇着手说:“不是这样的,我只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