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无逸沉声道:“那杨玄感的部队,为什么要下马呢?明明是骑兵,在马上作战不是更好?”
王世充摇了摇头:“如果是骑兵对冲,当然是在马上好,但现在两边已经是混战,如果有持刀斧和长枪的步兵加入,下砍马腿,上刺骑兵,配合着本方的骑兵,显然效果更好,步兵占的空间小,可以在人马之间穿梭,烟尘扬起,防不胜防啊。”
说到这里,王世充顿了顿,指着正在拼力搏杀,血染盔甲的雄阔海,说道:“其实叛军的中央骑兵,没有一万多人,后面的五六千人,也只不过是骑马的步兵,这些人看脸都有不少熟人,正是那些前些天第一次攻城时的民夫与船工,这些人战技不强,可是极为狂热,即使冲到这种战马阵中,亦是无所畏惧,要知道以血肉之躯去砍这些甲骑俱装,连人带马几百斤重的战马,也是需要勇气的。”
“而叛军的中央骑兵,真正能战的,也就是那一千多杨家的部曲骑兵,还有五六千人,估计是降军,杨玄感宁可让他们去包抄敌后,也不让他们顶在前面打硬仗,后面的叛军,多是扬尘踩土,虚张声势,为的,就是做个大口袋阵,一举吃掉这股隋军!”
正说话间,大批的叛军步兵,已经冲进了两边混战的骑军当中,大刀挥舞,利斧滚动,隋军的关陇骑士们,一下子就给砍倒了三百多人,而落地的骑兵们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给跟进的叛军步兵们拿着大锤,铁棍之类的重型钝兵器,往脸上,脑瓜子上招呼,顿时血肉横飞,脑浆迸裂,场面极度的血腥和混乱。
樊子盖的面沉如水,相比一边的元文都,卢楚等文官的惊慌失措,他还算沉得住气,他看着战场,指着那六七个与杨玄感反向而行,冲出风沙的骑士,说道:“那这些人又是什么?为何跟杨玄感穿得一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