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突厥血狼旗之下,为首一员大将,胯下青斑汗血马,皮帽铁甲,马鞍上挂了两个箭囊,背上一把五尺六石铁胎大弓,右手倒提一柄宣花长柄巨斧,身长近九尺,面色铁青,双目似炬。端地是个可怕的巨人,可不正是突厥漠南主帅,阿史那思摩?
而在阿史那思摩的身边,则是一个全身劲装,皮帽皮甲的精干汉子,面色紫红,两抹八字勾须,一看就非汉人,正是那尉迟恭的好友寻相。
寻相一看到尉迟恭,就哈哈大笑,双腿一夹马腹,狂奔而来,尉迟恭也是打马迎上,二人一边跑,一这挥手致意,很快,就奔到了一起,寻相瞪大了眼睛,奇道:“大老黑,你怎么来了?”
尉迟恭看了一眼正率领大队骑兵,越走越近的阿史那思摩,说道:“我还要问你呢,你不是去大利城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到了?”
寻相笑道:“大老黑,你有所不知啊,阿史那思摩将军一直就率着大军在马邑北方巡回,我出去后没到一天,就碰到了他们的主力,阿史那思摩将军一看到刘大哥给的信物,马上就率军向马邑这里机动。对了,你是怎么回事,难道又有新的变化了吗?”
二人正说话间,阿史那思摩已经在几十个亲卫的伴随下,驰到了二人这里,他上下打量了两眼尉迟恭,突然用流利的汉语厉声道:“你这个黑大个,我认识你,在雁门的时候,你杀了我们很多人!”
尉迟恭也冷冷地说道:“俺也认得你,当时就是你指挥攻城的,哼,只可惜你站的位置有点远,不然的话,当时俺就会一箭射死你了!”
阿史那思摩不怒反笑:“哈哈,那有机会,咱们还可以再生死相搏一回,不过现在,我们应该是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尉迟恭沉声道:“俺姓尉迟,单名一个恭字,现在是刘大哥手下的校尉。”
阿史那思摩点了点头:“原来是尉迟壮士,这回你从马邑来,又有什么新情报?”
尉迟恭正色道:“隋朝太原守将李渊,已经率军三万,向马邑进军了,他同时也下令雁门守军向马邑靠拢,准备合兵一处,拿下马邑,现在刘大哥已经召回了各地的兵马,准备死守马邑,派我来是催促阿史那思摩将军尽快发兵的。不过你这回主动来了,也省得我再跑大利城一趟。”
阿史那思摩哈哈一笑:“这次算你家刘将军的运气好,我正好带兵巡视边境,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攻关的机会,前天听说你们马邑这里有些异样,在塞上巡逻的兵马全部收缩回军营,不得出动,我就知道马邑要出事,果然,走到一半,就听到你家刘将军,终于扬旗起事了。”
尉迟恭咬了咬某些,尽管他心里很不情愿,但作为一个信使,必须把刘武周的话原封不动地带到,他沉声道:“阿史那思摩将军,我家刘将军让我传话,要你迅速地率突厥大军与他靠拢,如果能击败李渊和雁门的陈叔意,那战胜之后,俘虏和马邑城的金帛,任君所取!”
阿史那思摩摆了摆手:“这些战利品都是小事,我要的是马邑,不多说了,现在就带我去见你家将军,我们要马上商量一下如何对付李渊。”
雁门通向马邑的大道之上,两万隋军步骑正在向前急行军,五千轻骑兵一马当先,而后面的一万三千步兵则是跑步前进,最后面的两千辎重兵则赶着大车,喊着号子向前推进,本来按照兵法与行军准则,应该是步军居中,辎重车放两侧,骑兵散开掩护两翼,可是这会儿这支部队已经拉开成了三段,而且互不相属,任何一个有点军事常识的人,看到这样的行军队列,都会直摇头。
一马当先的不是将袍大铠的将军,而是一个穿着红色官袍的文官,四十上下的年纪,白面微须,身形瘦削,正是雁门郡丞陈叔意,虽然他骑马的姿势很别扭,浑身上下几乎给汗湿透,但仍然一鞭一鞭地抽着马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