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他心善。
而是他不希望后世的人,像是他一样,为了看这东西,千里迢迢的赶到川蜀,跑到动物园里去看。
更不希望后世的人,趴在动物园的栏杆上,看这东西拉屎的时候,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瓜吼乱叫。
他希望后世的人,能人手一只,想养就养,就当宠物一样。
“嘿嘿嘿……”
宇文宝在李元吉的疑问声中,贼贼的一笑。
李元吉心头一叹,果然,跟这个二愣子有关。
只见宇文宝贼笑过后,绘声绘色的道:“这东西似乎是自己从山里跑出来的,臣发现它的时候,它在偷偷舔鼎底。
臣想招呼人拿下这东西,可薛兄弟说不用,直接单枪匹马的上去,就跟这东西打了一架,然后将这东西打了个半死。”
为了描绘出薛万彻的英勇,宇文宝随后足足讲了一炷香的薛万彻独斗黑白熊的故事。
相当血腥,相当残忍。
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壮汉,单方面殴打了一只傻熊。
为了证实自己的话,宇文宝还拿出了一个小的做证据。
不过跟餐桌上的熊不是一个种类,而是一个大尾巴,黄毛,带着一圈圈白毛的小熊,脑袋看着像是够凶,外形又像是狐狸,黑黑的大眼珠子含着泪,怯怯的。
李元吉很想以手扶额。
得,小熊猫也没逃过毒手。
李神通称其为九节狼,李秀宁称其为金狗,说是昔日在司竹园内跟马三宝等人起事的时候,抓过几只。
李元吉不管它现在叫什么,只管收缴了它,免得它在宇文宝手中,沦为食物。
“殿下喜欢金狗?”
宇文宝瞧着李元吉怀抱着金狗,一边撸一边吩咐侍婢们去准备一些鲜笋,眼珠子滴熘熘乱转。
李元吉听到了宇文宝的话,不用看宇文宝的神色,也知道宇文宝打什么鬼主意,所以毫不犹豫的道:“谈不上喜欢,只是觉得它摸样不凶,体型幼小,应该很得小孩子宠爱,所以留下给令儿和絮儿做个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