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骑士的身份见见世面的同时,顺便放松——每天紧绷绷修炼并不是合理方式,艾米丽自己不愿意休息,那就只能由他带着出门,权当是休息放松。
除此之外,李斯特还着着穿上贵族名媛服饰的阿刻。
既然已经宣布阿刻是自己的妹妹,那么也该让家人认识阿刻,顺便去震惊一下牛尾侯爵——不知何时起,李斯特便养成这个恶趣味,总习惯弄出些大新闻,有事没事欣赏牛尾侯爵的震惊。
那种极力掩饰的表情,很有意思。
大约是报复对方总是催更《李斯特的天空手札》,让他失去对写作的乐趣。
“哥哥,阿刻不想参加宴会呢,这身衣服穿起来好难受。”盛装的阿刻比任何贵族名媛小姐都要动人。
清纯的脸蛋配合华丽的长裙,光洁的皮肤与娇小的身材,还有稚嫩、青涩的神态,绝对会让所有贵族名媛小姐们自惭形秽——带着阿刻出席宴会,很大概率替李斯特遮挡那些虎狼目光的女贵族。
李斯特可以想象,这一次宴会,会有多少贵族名媛小姐,像是捕猎一样将目光对准自己。
毕竟,他是这么优秀的人。
“这就是人类的生活,阿刻,你先学会忍受,然后就懂得如何享受了。”李斯特将自己的拉夫褶皱领整理一下,“我以前也不喜欢夫拉克·阿比埃,觉得是傻子想出来折磨自己的衣服,不过习惯后……感觉还是很不舒服!”
夫拉克·阿比埃这种贵族服饰,繁琐、怪异,穿着还难受。
或许就是这份奇葩,让它成为贵族的象征——越是繁琐越代表着秩序,越是怪异越鹤立鸡群,象征着贵族礼仪与高贵——与平民的普通衣服,有着截然相反的区别,这是最大的特色。
只是李斯特不喜欢,非常不喜欢。
“等我建国之后,第一项要改革的就是服饰……服装必须以简练、方便为主,在此基础上才能尽可能体现贵族的风度。”
翻身上鸟。
李斯特一声令下,长长的队伍向郁金香堡行去。一路上不紧不慢,计划赶在午宴开始前抵达郁金香堡,免得再去费力交际——况且大人物都是在最后时刻出场,他准备在大王子等人抵达之后,再轮到自己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