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照月,赵月”(2 / 2)

恨过你,但这段日子你不要命的救我,我就知道你心里是有我的。笙歌本就是一体,你愿意做回傲云歌吗?”

阎夏枯深吸了一口气,定睛看着云笙,似乎思考着什么,不多时便回应道“现在的我愿意做你的姐姐,可我只是朝闻一人的林夏。对于傲云歌这个名字,太过陌生了,虽是误会但终究是这双手杀了他。想必他也不愿再看见我吧。”

见阎夏枯如此说,云笙倒也没有过多的去劝解,也对,往事如烟,过去了便不再追究,应该在意的是这些活着的人。

半个月后,阎夏枯再一次为云笙换血,眼看着云笙的身体有所好转,阎夏枯实在欢喜。

日子过得很快,一日阎夏枯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镇上的绸缎庄和珍宝庄分别派人送来大婚时候喜服,云笙见了倒有些奇怪,他一直以为朝闻与阎夏枯已经成了亲,这么多日子没有同房也是因为轮流住在他房里的原因,见到喜服后才知道,原来根本不是他想的那么一回事。

经过这段日子的相处,云笙与知礼舅甥二人已经成为了很好的朋友,现在白天朝闻便会和邻家男人一起进山打打猎,阎夏枯和知礼也会帮着街坊邻里看看病,这会正好两个人都在家中,所以便被云笙和知礼缠着试了衣裳。

这是阎夏枯第一次见朝闻一袭红衣,与往日的白衣不同,却依然感到十分的仙气十足,果然衣服还是挑人的,这衣服若是无鸠或者茗轩穿上,定又是另一番景象。

想起无鸠和茗轩,阎夏枯就觉得好笑,像依照茗轩那样的性子,这会怕是肺都快气炸了。

因为再换一次血,云笙的身体也就该好了,所以云笙决定参见了阎夏枯和茗轩的婚礼便离开,可身居竹屋的他们不知道的事,傲骨山庄正因为云笙的失踪,而渐渐发生了改变

墨熙皓借着云笙失踪,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里,逐渐掌握了傲骨山庄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