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外三层避雷甲的慕容川,瞪大眼睛看着前方哭天喊地的修炼者们,心有后怕,拽了拽张离人的衣裳“离人老弟,你怕是神仙吧?”
张离人却是走至轻歌面前,拱手“夜兄,好眼光!”
轻歌笑了笑,“与我无关,都是血月佣兵团的侦查能力强。”
张离人诧然。
他以为,像她这样的年纪,必是狂傲张扬,目中无人,怎知轻飘飘的一句话,把所有的功劳都推给了血月佣兵团。
花无泪、诸佣兵们,感激万分地看着轻歌,现在的血月佣兵团,需要他人的肯定。
“当然,也是本公子眼光好,选中了这么一支佣兵团。”
轻歌的话,让张离人忍俊不禁。
张离人颇有深意的眼睛,悄然仔细地打量着轻歌,他阅人无数,可以说,初见之时便能断定对方的性情。
这会儿,在轻歌面前,他竟是觉得琢磨不透。
分明就是个富可敌国胸无墨水的败家子,却有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在外围的时候,张离人观察许久,最终靠直觉跟着轻歌走。
果不其然,他的直觉是对的。
莫看眼前的公子,看起来是个游手好闲的二世祖,其实有大智慧。
公国的十三皇叔亦是走到了轻歌的跟前,行了个皇族之礼“夜公子,这份人情我记住了。”
“并没有什么人情,只是见楼兰公主喜爱女帝,便想把枯叶蝶赠给她而已。”
轻歌道。
在炼制枯叶蝶的时候,她并没有想太多,譬如枯叶蝶的去处。
而在看见楼兰的那一刻,轻歌便知,那只枯叶蝶,有了归宿。
楼兰低着头,一手握着琉璃雕饰,一手拿着轻歌所赠的枯叶蝶,眼睛泛红,心中轻语女帝,我得到了你的好运,你会祝我成功的对不对。
“听说公国的小公主生了重病还没有好,我与药王是忘年交,兴许能帮到一点儿忙。”
轻歌说。
十三皇叔眼睛一亮“公子与仁族药王关系匪浅?”
轻歌点头“不过药王行踪难顶,也不是随时能够见到的。
你若觉得放心,便将小公主的病情说给我听,见到药王时,我说一声即可;若是有救的话,我便去无量公国寻你们。”
楼兰收起了女帝的琉璃雕饰和枯叶蝶,急匆匆而至,惊讶道“夜公子,你若能帮到小皇妹,我愿为你做牛做马。”
“胡说,公主大人金枝玉叶,我怎舍得让公主大人做牛做马?”
轻歌瞪了眼楼兰。
世间的姑娘们,都该是捧在手心的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