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晚宴之后,来我的房间找我,某位漂亮至极的可人姑娘,让我送你一样东西。”
走向夜莺城堡,确定无人偷听,采佩什用些许调侃的语气对亚瑟说道。
“没兴趣,你自己留着吧。”
亚瑟一脸看破红尘的表情,甚至会让人误以为,他有去修道院,当苦修士的心思。
这家伙现在,只要一听到和‘姑娘’相关的字眼,就会变成这副样子。
“吉娜小姐让我带来的亲笔信,既然你没兴趣,那进入城堡时,我就随手扔进护城河里吧。”
“不要!采佩什,你现在就把吉娜的信给我!”
吉娜的名字,就像术士们调制出的秘药,瞬间就让亚瑟,进入到一种半疯狂的状态。
一双粗壮如同熊掌的大手,直接抓向采佩什的领口,幸亏采佩什反应机敏,向后一跳躲开。
“你这个该死的蠢货,不要发疯好不好,难道你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和你大哥的未婚妻有一腿。”
一脸魔怔状态的亚瑟,被采佩什一盆冷水给泼醒,脸上又挂上一副看破红尘的表情。
“我没想抢费尔科的未婚妻,算了,我认命了,等下你把信,扔到护城河里去吧。”
甩下一句话,亚瑟一声不吭的快速走向城门,他不想让采佩什,见到他脸颊上的两行泪珠。
采佩什打算追上去,结果身后马蹄声响起,侍卫队长利塔姆,骑着一匹阿拉伯马,停在采佩什的身侧。
这家伙既不邀请采佩什上马,又没有加速离开,就跟盯着犯人一样,跟在采佩什的旁边。
不对,我好像本来就是这些该死的奥斯曼人的人质。
这两天入戏太深,我自己都忽略了自己的身份,该死的利塔姆,肯定是害怕我借机逃跑。
多了个跟屁虫,没办法说私密话题,采佩什干脆让亚瑟这傻小子,跑回他自己的房间去抱着枕头哭。
至于吉娜小姐的书信,采佩什当然不会扔进护城河,他相信不出24小时,亚瑟就会来找自己要信。
迈过吊桥,进入夜莺城堡,采佩什放缓脚步,观察起城堡内的布置和人员。
一进城门,是处视野宽阔的广场,广场的地面,铺着整齐的长条石,条石的缝隙里,灌着细沙。
穿过广场,采佩什转过身,看向城堡高耸的城墙。
城墙大概有九米高,有两排交叉楼梯,可供士兵上下。
广场两侧,紧挨城墙的位置,有四座塔式建筑,作战时,可以当做瞭望塔,也可以当做箭楼。
视野中,瞭望塔和城墙上的士兵,采佩什快速清点一下,一共只有三十个人。
当然,或许因为布拉耶的到来,山德里亚伯爵不想引起对方的猜忌,所以撤掉了一批城墙上的士兵。
转回身继续前行,在广场后方左右两边,分别有一长排马厩。
马厩内侧由砖石砌成,每个格子之间,都有一堵木质矮墙。
马厩的顶棚,与采佩什之前见过的马厩形同,都是在木制框架上面,覆盖厚厚的稻草。
快速清点马匹,总共有六十多匹,基本可以肯定,城堡内有骑兵六十人。
骑兵、步兵和弓箭手都加在一起,采佩什初步判断,城堡内的兵力,不超过300人。
当然,这只是常驻兵力,如果发生战争,山德里亚伯爵,可以在领地内征招士兵。
不过最多,能征召来的兵力,不会超过1200人。
这就是这个年代,一位拥有城堡的富裕伯爵的基本盘,征召六百到一千二百名士兵,不能够再多了。
实际上,大多数伯爵的城堡,都不具备军事要塞的作用,只能当做升级版的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