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玛菲亚党(1 / 2)

屋内光线昏暗,看不清飞来的是何物,但光听声音,采佩什就知道,绝对不能让这东西击中。

不敢怠慢,他左手快速抬起,手中圆盾向上升高半尺,正好挡住飞来之物。

一声闷响,木屑飞溅,一把投掷斧,深深地嵌入圆盾之中。

这下如果击中身体,开膛破肚在所难免,对方下的是死手。

而在采佩什,拿圆盾抵挡的同时,杀手没有干站着等待结果。

这家伙步伐敏捷,一两个呼吸之间,就已经来到采佩什身前不足半米的地方。

他的腰间,还插着一把斧子,握住、拔出、从下至上劈砍,这家伙的动作一气呵成。

一寸短一寸险,近身交战,斧子比起短剑,有着天生的优势。

本来这一下,攻击的是采佩什的右胸,杀手手腕微微转动,斧刃就砍向采佩什的左肩。

离的太近,对方动作太快,招式又极为诡异,采佩什没能完全躲过这一下。

锋利的斧刃,在他的肩膀上开出一道血口,好在提前有躲闪动作,伤势不算太严重。

感受着肩膀上传来的疼痛,采佩什一咬牙,扔掉手中的剑盾,直接向杀手扑过去。

他这么做,并非因为鲁莽,而是要用最原始的方式,抵消掉对手武器上的优势。

显然,对方没想到,采佩什会这么干,一时不察,就被采佩什抓住了斧柄。

两个人对斧头的归属权,展开激烈的争夺,不得不说,采佩什最近的俯卧撑没有白做。

而且,杀手的身材偏瘦弱,走的是敏捷路线。

或者,还有另一个说法。

贫穷的平民孩子,为了一口食物,为了养活幼小的弟妹,他加入某个组织,被培养成了杀手。

小时的营养不良,让他天生身材瘦弱,就算想走刚猛路线,也没有那个条件。

对比采佩什,虽然只有十六岁,但优越的生活环境,让他的身体,比起平民出身的成年人都要强壮。

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这场角力中,采佩什获胜,他生生把斧头,从杀手的手中给抽了出来。

毫不犹豫,漆黑冰冷的斧头落下,一次又一次。

杀手渐渐的没有了抵抗,同时也没有了气息,鲜血与碎肉,成为生命逝去的见证者。

呆愣愣的坐在地板上,采佩什的手有些颤抖。

他在心里,说过无数次要杀死奥斯曼人,但真正亲手杀人,这是第一次。

当然,这指的是穿越者采佩什,而不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身体原主人。

他曾经,做过的最暴力的事,就是为了某个女同学,和情敌打了一架。

而现在,他杀人了,而且还是毫不犹豫的杀了两个。

与此同时,在血腥味的刺激下,身体原主人脑中许多不好的记忆,一下子都涌了出来。

十三岁的采佩什,是个天真单纯的孩子。

十六岁的采佩什,已经见过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罪恶。

在奥斯曼的三年,他见过太多的暴行,比起那些,面前这张被斧头砍碎的人脸,根本不算什么。

我现在是谁呢?

两种完全不同的记忆,在他的脑中交替出现。

就在他感觉,自己快要发疯的时候,旁边传来抓挠地面的声音。

从迷茫中醒来,采佩什朝声音的方向看去,他发现被自己捅了一剑的男人居然没死。

此刻这家伙,正拼命地爬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

凶狠的眼神,并没有因为受伤而减弱半分。

妈的,迷茫个屁,他们是杀手,是来杀我的。

不是他们死,就是我死了,只有这两个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