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枪口,一致对准董铭的脑袋。
十几个黑洞洞的枪口,就像是数双死神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董铭这个即将垂死的老人。
陈雷走上前,抬手抓住董铭的脖领子,冷冷笑道“打啊,继续打啊,你不是挺能打的吗?怎么不打了?我今天倒是要看看么,到底是你拳头的快,还是老子的枪快!”
说到最后,陈雷猛然将另一只手握住的银枪,抵在董铭的脑袋上,胳膊用力往下按,试图让董铭跪倒在他面前,磕头认错求饶。
可让他意外的是,不管他手上怎么用力,哪怕坚硬的枪口已经在董铭脑袋上磨出血迹来,董铭依旧跟块石头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自己面前,任凭鲜血顺着额头流到眼睛上,也死死地盯着自己,那眼神,让他感到恐惧。
“草拟吗的!”
心悸之下的陈雷,猛然抬手,用枪托狠狠砸向董铭的太阳穴,董铭这才两眼一黑,身子栽倒在了地上。
“陈雷,你想杀人吗?”
陈梦莲怒斥道,董铭跟了她快三十年,对她来说,既是仆人,也是亲人,陈雷今天敢当着她的面开枪杀死董铭,陈梦莲无论如何也不会放过他。
“呵呵,一条狗而已,姐姐,今天你敢放你的狗咬自家人,那么你也应该做好,狗被打死的准备……”
陈雷冷冷说着,就在陈梦莲瞪大的眼睛中,忽然将手里的银枪抬起,冲着刚要从地上爬起来的董铭,扣动了扳机。
砰!
一枪点在董铭的右腿。
砰!
一枪又点在董铭的两腿。
两个血淋淋的大洞,以肉眼可见的程度,向外喷溅着鲜血。
董铭刚刚站直的身子,轰然又倒了下去。
“董叔!”
陈梦莲见状,顿时大惊失色,急忙冲过去就要把董铭从地上扶起来。
却不料,脚底下的步子才刚刚踏出去,一直沉稳有力的手掌,就已经牢牢抓住了她的胳膊。
“老公……”
陈梦莲泪眼婆娑地扭过头,看着自己的丈夫。
沈建平没有说话,从椅子上站起身,两步跨到陈雷跟前,目光淡淡地盯着他,问道“你敢杀我的人。”
气势这个词在字典上的解释是人或事物表现出来的力量和威势。
因势成气,因气养势。
沈建平,这个华夏国不被媒体和公众所知的商业巨孽无论如何在什么时候,都不愿意被人看透自己的情绪。
就像他现在,目光明明平静的就像一滩死水,可是四目相对之下,陈雷却好像在这滩死水下面,看到了连接地狱的通道。
他手里拿着枪,呆呆地看着沈建平,如同犯了错的孩子,在面对家长的质问。
“你敢杀我的人。”
沈建平,
再次问道。
“我,我,我杀了又怎么样!是你的狗先动的我,一个贱家奴,吃我们的,用我们的,现在居然敢对我动手,他不死,我陈雷以后还有何脸面在这个世上立足!”陈雷犹豫过后,发出歇斯底里的咆哮。
人恐惧到了极点,就是愤怒!
可与之相对的,是沈建平平静的没有丝毫波动的面孔。
“是我的。”沈建平纠正道。
“那又怎么样,不过是一条狗而已,姐夫,我现在姑且还叫你一声姐夫,你现在让我开枪打死他,之前的事情我可以跟你既往不咎,有什么事咱们还能坐下来好好谈,可如果你今天敢护着这条狗的话,我陈家,势必跟你没完!”陈雷用手捂着刚才被董铭扇肿的脸,竭尽全力的嘶吼道。
“一条狗……”沈建平点点头,然后静静地看着陈雷问道“董铭吃我的用我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