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送贴心小侄子去读书(2 / 2)

“这可使不得!金哥儿读书的钱,家里凑,可是你打小就吃不惯粗粮,小时候,给你喂了一口玉米面饼子,你接着就吐血了。就是金哥不读书,也不能让你吃不上白米饭!”孙老太太固执的说道。

“答应就是了,这阵子你好好练练厨艺,我教你做吃食去镇上卖,银钱总归不用担心的!”二十五岁的孙葫芦说道。

孙葫芦想到那入口即化的粉蒸肉和香酥肉火烧,味道不错,要是卖的话,肯定挣钱。

“娘,我不管,金哥必须读书!白莲花就要嫁给俊贤了,我一进村就知道了!我不能让她得意!她要嫁个秀才,那我就要有个秀才侄子!”孙葫芦任性的说道。

“好了,这事儿听葫芦的,若是金哥儿真的成才,那么我们孙家也可以改换门楣了,钱的事儿,家里几个老爷们有手有脚的,难道还供不出一个读书人!”孙老头直接拍板定音。

孙葫芦将银子塞给孙老头说“那爹你赶紧带着金哥儿去白秀才家!”

孙老头让大孙子回去挑了一件补丁少的衣服换上,孙老太太又去切了一条上好的肥肉,拿了三尺靛青色的棉布给装到竹筐中。

孙老头带着孙金来到了白秀才家里,白秀才白鸿儒有两个儿子,老大白宁平,老二白宁安也就是白莲花的父亲。

白秀才现在已经分家,白秀才跟着老大白宁平住,白秀才是村里私塾的教书先生,白宁平则是县城一家酒楼的掌柜,平时白宁平带着妻儿在县城居住,很少回来。

孙金给白秀才磕三个头,然后奉茶,拜师礼就算完成了,白秀才给孙金一本三字经,一本千字文和文房四宝。

这里的文房四宝和镇上的不一样,都是最便宜的毛笔搭配最粗糙的宣纸,因为都是农家子弟,用好的笔墨谁都吃不消,因此,在村里上村学的孩子都是从白秀才这边拿笔墨纸砚,比镇上铺子里的便宜很多。

“好,既然选择读书就不能怕吃苦,要有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记住了吗?”

白秀才严肃的对孙金说道。

孙金郑重的点点头说“记住了!”回去的路上,孙金就像捧着稀世珍宝一般,将自己的书和笔墨捧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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