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慢跑的血鬃马身体突然一滞,由慢跑改为慢走,王君临也若有所觉,眼睛一眯,目光如电一般扫过整条街,此时街上行人来来往往有不少,但依然被他注意到了几个人。
夕阳下在他左手百步外“麦积烟雨酒楼”门口靠墙站着一个醉鬼,大街上酒楼门口有醉鬼再正常不过了,但此人所在位置刚好处于这家酒楼金字招牌的阴影之中,而在这个角度王君临远远的很难看清他的脸,此外这个人身上穿着件宽大的灰布长袍,非常宽大,以致于这长袍之下是否藏有什么东西,除非有透视眼,否则谁也看不见。
然后,王君临又发现了这个醉鬼对面那个推着木轮车卖杂货的小贩。来这个时代已经快要两年了,城镇的大街上有卖杂货的小贩同样是很正常的事情。这个小贩看起来和他以往见过的小贩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个子有些高大,甚至己有些臃肿,而真正让王君临注意到此人的是其那双手,太干净了,特别是指甲修剪的非常整洁,一个小贩的手不应该这么干净。
而在这卖杂货的小贩左手十五步位置有个很简陋的茶铺,有简单的小吃和小菜。
简单的三张木桌子,茶客就坐在旁边的小竹凳上,一边吃着自己带的干粮,一边喝着茶水吃着小菜。
此时茶铺里面有六个人,吸引了王君临目光的是一个很壮很矮,用一根白布带绑着乱蓬蓬的头发的男子。他旁边摆着根扁担,看起来是一个苦力挑夫。被王君临注意到此人的正是这根扁担,对于用扁担肩挑干活的苦力来说,这扁担明显粗了一些,用起来肯定是有些不舒服的。
这个人对面的那个人也是苦力的打扮,正坐在喝茶。
这人很青年,旁边当然也有个扁担,不过他的扁担不是很粗,但这青年眼睛太亮了,虽然看起来很懒散,喝茶动作貌似也很粗鲁。
而在这个茶铺往右面走十来步,树荫下停着很宽敞的一辆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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