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什亲王咧开嘴,尖利细碎的小牙露了出来。
“这就是科技的力量。”他满意的坐回了椅子上,两条小短腿得意的翘起了一下,然后把圆滚滚的大脑袋斜靠在了座椅的后背上,“土著的城防不堪一击,攻陷它们不用浪费一兵一卒,呵呵呵呵。”
“是的,不费一兵一卒,亲王大人。”另一个绿皮大脑袋献媚的重复了一遍。
“等一下。”摩尔什亲王突然又坐直了起来,“哈巴,先别让他们总攻。那些土著的部队并没有被杀死,让指挥官们小心点。尤其是,那些凶猛的狼头怪,刚才我怎么一个都没看到。”
“是的,一个都没看到。”哈巴重复了一遍,然后认真的思考了下,最后才弯身回复说,“他们怕你“。
摩尔什亲王用力的往前蹭了蹭,在确定自已的小短腿能踢到哈巴的大脑袋之后,用力的在上面踢了一脚。
“蠢货,现在不是拍马屁的时间。”他骂了句,然后命令道,“先进去一千部队,看看他们有没有埋伏,后面再跟一千,如果前面的中了埋伏,后面的狙击敌人。”
哈巴揉了揉脑门儿,“厉害,亲王大人,这样就能一举歼灭敌军的伏兵。”
“抓紧。”摩尔什亲王催促了句。
哈巴直起身来大声喊道,“先进去一千,后面再跟一千!!”
两只魔石部队分成两批,两路密密麻麻的大头怪们拎着枪挺进了城门方向。
第一只队伍的指挥官踏上了城门塌陷的残骸,“小心点,敌人可能很狡猾,慢步前进,注意伏兵。”
他谨慎的转过城门转角看向了进入城市的主通道,这是条笔直的大街,街灯还亮着,现在还是后半夜。
街上有一些简单的街垒,但看不到一个人。
整个街道上寂静无声,两边密集的建筑物全部紧闭大门。他们接到过情报,斯坦索姆城西北的高地平原很广袤,居民肯定早已经通过城市北面的几个区域逃跑了,他们应该是在西北平原避难。
一千部队小心的往前进军,每经过一个简单的街垒,他们都举着枪小心的侦查了一遍一个守军都没有。
指挥官抬头看了看旁边的一处建筑物,高大的建筑物在灰暗的天幕下看起来阴沉而令人压抑。
他突然意识到,敌人根本就不用跟他们在城门口激战,甚至街垒都不用,因为在这座城市里,到处都能藏身,如果打巷战的话,他们的一万人大军也不见得能轻松占领每一处建筑物。
他们的间谍来得很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拿到了整个斯坦索姆的地图。这座城市非常大,有将近十万人口生活在这里。城市内部地形复杂,光是内城门就有十几处,把整个城市分割成了好几个区域。
他能看到的这一片区域是城市南部最大的一片区域,过了这个入城主街道,还有一片环绕着一大片居民区的大街。他的目之所及,就能看到那片居民区,也就是说,再往前的话,大路就会分成左右两边。
后面的大头怪们看起来也很紧张,他们都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这样的城市布局很适合隐蔽和埋伏。
但既然是军令,他们自然要硬着头皮占领整个城区。而且,先头部队虽然风险大,功劳也大,如果他们率先占领了这座城市,毫无疑问,分到的战利品会更多。
不久之后,他们到了主通道的岔路口。
“前面发分成两路走。”指挥官用沙哑的声音说了句,“你去左,我去右。”
“遵命。”副官答应了声,然后把部队分成两只,一边五百。
两只部队各自往两边深入。
很快,指挥官带着五百人发现了一处内城城门,奇怪的是,这里依然没有守军,而且城门开着。
他狐疑的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