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也获得了响应的好处,汉人世侯的官职是世袭的。父死子继,兄终第及,其至父兄尚存也可以将官职传给子弟。不少世侯一门几人都任要职。在他们管辖的范国内,他们集军民财权以一身。他们既是军事长官,又是行政长官。他们可以自辟衙署,任命属官。
任用的常都是他们的宗亲、部属或幕僚,对他们唯命是从。这些依附人口是不能随意迁离的,世侯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他们可以自定赋税进行征收,“宽急丰约,各唯其意”。司法权也掌在他们手里,他们的话就是法律,以致可以“自专生杀,少有忤意,则刀锯随之。”因此,每个世候都形成了一个自治的割据性很强的势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