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对新收之地,实施与江南相同的政策,按照人口分配土地,征收相同的赋税,不会予以加征和强征。同时罢免以往所拖欠元廷的赋税,废除不合理的借贷,解除与权贵、豪门地主的依附关系,实现耕者有其田,居住有其屋。 对于那些顽冥不化,坚持与王师为敌者,罪大恶极者要坚决予以歼灭,家产充公。而归顺王师的则可以保留其私财和土地、对其家眷加以保护,朝廷视其功劳予以封赏,继续加以重用。对于士子则可以参加朝廷组织的科考,或直接征辟入仕为官,予以量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