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却等于一转手一分钱都没出,单凭组织摊销,白得两分利息,而且一次性计提了出来。一倒手,净赚二十万贯。
对于老百姓来说,手持五年后到期的水火钱,每月可以领利息,五年后可以还本,而且就算官府不还本,水火钱也能用啊。所以老百姓也愿意接受,有点闲钱的,禁不住一个盐铺掌柜、伙计的推销,反正也没多少钱,于是一贯、两贯的也就有人买了。
盐商采用这种手段,也跟他们的经营状况有关。由于李慢侯改了盐法,产销不限,导致大量过去那种总商性质,靠垄断包卖发家的盐商不适应,许多都做亏了,甚至破产。但一些适应的盐商,却迅速崛起。这些盐商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规模特别大。大多数人有自己的船队,运销迅速,快速变现,快速回本,周转非常快。很多人有自己的铺子,直接面向客户,一次性采购成百上千石食盐,发到一家家铺子里,薄利多销。更有自己制盐,自己销售的。
最顶尖的大盐商,打通了产销一条龙产业链,自己的盐场,自己的盐船,自己的盐铺,除了给官府交税之外,整条产业链的利益都在自己手里,极力压低盐价,打击竞争对手。
因为面向消费者,所以他们摊销的对象,也瞄准了普通消费者。就将债券拆分开来,一贯一贯的去卖。没有实物债券,就是一张张水火钱,票面略低于老百姓给的现金。一斛米在扬州价值一贯五百到两贯钱之间,盐商收两贯钱,给一斛米票水火钱。盐票也类似,因为还要考虑将来收回来呢,官府可是要求将来要回收的。否则一千万贯水火钱流入市场,那就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