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替这杨氏鸣冤叫屈,老身就与你同去,做个硬干证。”
陆璟瞥了一眼便窥破王婆心思,不过眼下还需要她作证,便暂时不予理会。
杨秀姑拜谢道:“三位恩人若救了我,莫说三百银,就是五百两,小妇人也必将加倍奉上,小女子起誓决不食言,奴家给三位恩人叩头了。”
陆璟命陈绩从行礼中取出文房四宝,盘膝坐在地上。
郭勇见此忙来阻止道:“老爷怎可如此,小人弓腰,老爷将纸铺在小人背上写吧。”
陆璟摆了摆手道:“不必如此。”
随即将纸铺在膝上,提笔如插花扶柳,不多时便将状写毕,只见上面写道:
具状民妇姚杨氏,祖居邳州姚家庄,为伯兄势恶盗卖弟媳事,恳恩传究,以儆刁顽。丈夫姚义,伯兄姚仁,亲胞兄弟,遵父命分居各炊。夫主出外贸易,不料夫兄姚仁暗生不良之心,写假信一封,内言家夫病在旅店,令姚仁同往接家夫回家。
民妇婆媳信以为实,遂同夫兄前去,孰料夫兄姚仁暗起不良之心,行同禽兽,将民妇卖与扬州柳青之手。民妇不从,被鞭毒打,民妇苦苦哀告,柳青方回心转意,遂领民妇并王婆前来控告夫兄姚仁。
传究科其罪名,宜追还民妇之身价银三百两,民妇含冤负屈,不得不叩乞正堂太爷恩准传究,实为德便,上呈。
陆璟将状纸交由杨氏,担心柳青、王婆路上变卦,便道:“你们速往州衙去告,我与你们同去。”
于是杨氏、王婆一同上了车,柳青驾车,陆璟等人步行,一同前往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