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他就对中行瓒又敬又怕,敬重是因为他确实比自己有本事,怕则是因为中行瓒总是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而且绝不留情。
“你的意思是在粮食上做手脚 ”中行瓒很快就冷静了下来,中行惗的计策说不上精妙,但是绝对有效——人越是想要什么就必定缺什么,这是自古皆然的定理。
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连老百姓都知道打仗一打钱二打粮,这一千石粮食对他必定相当重要。
叶浚卿,果然不过是个纸上谈兵的书生而已,偶有雕虫小技,毕竟难登大雅之堂。
“正是!这一千石粮食,不妨先用大黄、芒硝和番泻叶一起煮透,之后晾晒干了再送给他们——末将看过,这几天晴朗无云,最多五天之后一切便可就绪,到时不仅可以换回悼将军 再等个几日,生擒活捉百里涉也是易如反掌!”中行惗这伎俩不可谓高明,却也不可谓不毒辣——大黄芒硝和番泻叶都是泻药,一万多人劳师远征本就缺医少药若是再水泻不止,兵败如山倒便几乎已成定局。
“ 你这小子,从小就鬼主意多——这事儿就交给你办了,记得要避人耳目,城里难保没有他们的细作。”
“是!”
中行惗和一众偏将躬身施礼之后便退了下去,大厅里转眼又只剩中行瓒一人。
他越想便越是开心,按照中行惗的计策,百里涉的大军不仅仅会因疲病交加难以为战,而且行军缓慢更难以脱身,自己只需要率兵倾巢而出,甚至无须布置什么战术即可大获全胜。
而接下来的事情才是最让他兴奋的——百里涉一旦兵败,他就可以如之前设计的那样直抄段归的后路,随后和韩爵、卫劼一起将真正的不败战神团团围困,之后再由他给那个声名赫赫的家伙致命一击,从此,这天下将只有一个战神,他的名字叫中行瓒。
这件事早就应该发生了,若不是父亲一直要他藏匿锋芒,如今他至少该和那个不可一世的魏王段归齐名才对。
中行瓒拿起了身后兵器架上七十二斤重的斩马大刀——这是中行氏先祖中行岳赖以成名的神兵,通体以陨铁打造,长六尺宽一尺半,肩宽背厚刃如蝉翼,刀头平直如山道中削,远远看去简直就像一把被放大拉长了的巨大菜刀。
可这把刀从没有切过一颗菜,它只砍两种东西,活生生的人,或者他胯下的马。
当年的中行岳以此横行凉州,斩下的人头足以堆成一座小山,周人因此而不敢对天朝稍有冒渎,可后来他去世之后后世子孙竟无一个能将这大刀拎起来,更遑论挥舞着它征战沙场。
即便是中行赜,年轻时也只能拿着它做做样子,真正上阵杀敌时爱用的却是一杆三十六斤的马槊。
而中行瓒十六岁那年就已经可以将之挥舞如风,但从那次以后,父亲便封存了这把名为“横天”的宝刀。
“宝贝儿,你很快就可以重新喝到人血了~”他抚摸着刀背的手法轻柔而细腻,如同在抚摸一具诱人的娇躯,而他的眼神也随之变得狂热,就好像看到了一个令他欲罢不能的佳人正玉体横陈。
中行瓒从不喜欢任何女人,当然也不喜欢任何男人,他曾经觉得自己很奇怪,但慢慢地他发现奇怪的是那些所谓的大多数人——他们竟然会去爱一个根本无法和自己心意相通的活物,天下间明明只有兵器才会真正懂得人在渴望什么,而同样也只有人才能理解兵器的呼唤。
他们的要求都很简单,不过是血而已。
光阴如白驹过隙,转眼七天已过,中行瓒在中行惗的带领下,亲自押运着一千石粮食前往约见的地点。
百里涉把地点选在了之前的那个山坳里,而这一次中行瓒足足带了八千人马随行,不仅足以防备敌军于路劫杀,更可以死守住山前小路以防对手再次伏兵夹击——他甚至在考虑,要不要趁对方不备,直接率